財政管理體制的內容預算管理體制
根據國家各級政權的職責範圍劃分各級預算收支範圍和管理權限,並規定收支劃分的方法。預算管理體制是財政管理體制的核心。由於國家預算集中了國家的主要財力,是國家有計劃地組織財政分配的基本形式,通常也把預算管理體制稱為財政管理體制。 預算外資金管理體制
規定預算外資金(見預算)的收支範圍和管理權限。預算外資金在性質上屬於財政資金,但不納入國家預算管理而由各地方、各部門、各企業、事業單位自收自支、自行管理。 稅收管理體制
規定各級政權機關在稅收管理上的職責和權限。稅收是國家最重要的財政收入。在各級政權組織之間,不僅對稅種及稅收的減免權有明確的劃分,而且對稅收稽征管理的職權也有具體的規定。 行政、事業財務管理體制
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為完成其工作任務和事業計劃所具有的經費支配權限和責任,經費開支的範圍和管理形式,以及在完成任務和計劃後對經費節余可以分享的權利。 固定資產投資管理體制
規定在使用國家投資過程中,國家與建設單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和更新改造的單位)及其職工之間各自的職責和全面完成國家任務後應得的利益。固定資產投資中涉及專業銀行信用管理體制和建設單位本身的財務活動,不屬於財政管理體制的範圍。 企業財務管理體制
規定國營企業再生產過程中國家與企業、職工之間在資金管理、成本管理、企業收入分配和使用等方面的責任、權限和利益。資金(包括企業固定資金和企業流動資金)和積累的分配是財政管理體制直接處理的。涉及企業與銀行以及企業內部關系的,則分別屬於銀行信用管理體制和企業本身的財務活動。
財政管理體制的實質
財政管理體制的實質是正確處理國家在財政資金分配上的集權與分權問題。國家的各項職能是由各級政府***同承擔的,為了保證各級政府完成壹定的政治經濟任務,就必須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地方各級政府之間,明確劃分各自的財政收支範圍、財政資金支配權和財政管理權。壹般地說,各級政府有什麽樣的行政權力(事權),就應當有相應的財權,以便從財力上保證各級政府實現其職能。 財政管理體制的地位和作用
在整個國民經濟管理體制中,財政管理體制占有重要的地位,因為各項經濟事業的發展都要有財力、物力的支持。正因為如此,財政管理體制必須適應經濟管理體制的要求。由於財政管理體制屬於上層建築,它反映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並由其決定。因此,財政管理體制要為社會主義經濟基礎和生產力的發展服務,並要適應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