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最終貨物已經到達而發票還沒有到達時,估計庫存的輸入的壹般會計處理:
1.期末,倉庫部門收到庫存,但發票尚未到達。倉庫部門根據對方的送貨單或合同價格填制壹份暫估收貨單,財務部門作為附件進行賬務處理:借記“原材料”,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註意:倉庫部門必須憑材料入庫單或入庫單登記倉庫賬戶,同時將財務會計轉財務部門進行錄入;估計分錄不包括進項稅;“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的賬戶余額並不完全等於應付供應商的款項,只是暫估材料的過渡性賬戶。
2.次月初,將上月末倉儲部門出具的暫估入庫單改為紅色作為附件進行賬務處理:借記“原材料等。(紅色)”並貸記“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紅色)”。
註意:有的企業覺得手續繁瑣,月初不做預估,或者在會計上做了分錄,但沒有紅字收款憑證作為附件,會計賬目沒有與庫房管理賬目同步處理,更不用說賬目壹致,因此存在涉稅風險。
3.收到正式發票時,將發票和倉儲部門開具的正式收據作為附件進行賬務處理:借記“原材料”、“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貸記“應付賬款——客戶X”。
註:應付賬款-客戶X不能與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混淆。
4.如果連續幾個月正式發票未到,但庫存已經領用或銷售,倉儲部門和財務部門仍會進行暫估入庫。庫存領用時,倉儲部門根據暫估單開具出庫單,財務部門以此作為附件進行賬務處理:借記“生產成本”,貸記“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