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第十四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於次月十五日內將每月或者每次代扣代繳的稅款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同時,《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自2018年起,
18 12 31天計提工資1萬,2019 19 15天發放工資,2019 15天申報。
第壹步:2018 12 31(計提節點)
會計科目:借方:成本費用科目-工資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稅務:不用處理。
第二步:2065438+2009 65438+10月20日(分發節點同申報節點)。
會計: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稅:在實際繳納時履行扣繳義務,同時通過“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其中系統會自動顯示“從收入期到收入期”,範圍為2018.12.1至2018.12.438+0。
總結:在日常賬務處理中,當月計提工資,次月發放工資的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屬於“先發制人”,因為收入期間是在申報系統中由系統自動識別的,不能手工選擇。由於企業壹直采用“先發制人”的方式進行申報,在上述場景中,雖然實際發放工資的月份為2019 1。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怎麽操作?
壹、運行時間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 12 31,下次之前大家確認有效。
二、操作路徑
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的官方申報方式是“個人所得稅”APP。登錄APP後,首頁有兩個選項:繼續享受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和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1,2020年繼續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適用於2019已申報的用戶。如果2020年申報信息不變,可以直接壹鍵確認。即使什麽都不做,系統也會默認2019中的申報信息。
如果2020年申請信息發生變化,可以選擇相應的選項進行修改或添加。比如2019下半年父母已經年滿60周歲,可以加2020年贍養老人專屬附加扣除。
2、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適用於之前從未申報過的用戶,所有申報信息都要從頭添加。操作過程如下:
第壹步:在首頁選擇“我要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步:選擇扣除年度為2020年。
第三步:選擇符合申請條件的項目,填寫基本信息;
第四步:填寫專項扣除信息,如房貸信息、扣除比例等。
第五步:提交成功,等待稅務部門審核。
除了“個人所得稅”APP,用戶還可以通過當地電子稅務局的網站進行網上申報。
5438+10月份申報個稅可以抵扣專項附加扣除嗎?通過例子邊肖的理解是5438年6月+10月申報個稅不能抵扣專項附加扣除,因為每年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的截止時間是6月5438+2月31,所以大家要在這個時間之前申報。謝謝妳,下次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