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表示官職任免調動的文言詞語歸納
壹、表“授官、做官”的詞語
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後向上薦舉,任以官職。
2.除:任命,授職(壹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
如①李密《陳情表》:尋蒙國恩,除臣冼馬。
3.察:考察後予以推薦、選舉。
4.薦:由地方 *** 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
5.舉:由地方 *** 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
《文選?陳情表》: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
6.授:授予官職。
7.選:通過推薦或科舉選拔任以官職。
8.起:重新啟用,任以官職。
9.復:恢復原職務。如順帝初,再轉復為太史令。
10.征:由朝廷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充任官職。征召,特指君招臣。
11.仕:做官。如《論語?子張》:學而優則仕。
12.仕宦:做官,任官職。如《孔雀東南飛》:汝是大家子,仕宦於臺閣。
13.仕進:進身為官。
14.任:擔負、擔任。
二、表“調動、補任”的詞語。
1.改:改任官職。
2.調、徙、轉:調動官職(特定語境下可以表示升職或降職)。
3.遷:調動改派。壹般情況下,“轉遷”“遷調”表示調職;“右遷”“遷除”表示升職;“左遷”“遷謫”表示削職降等。
4.累遷:表示多次調動。
5.放:京官調任地方官。
6.出:京官外放,與“放”意思相近。
7.補:補任空缺官職。
8.蔭補:靠先人的業績補缺做某官。
三、表“升官、加封”的詞語。
1.拜:按壹定禮節授予(任命)官職,壹般用於升任高官。
如①《三國誌?蜀書?諸葛亮傳》:拜亮為丞相。
2.晉、進:晉升官職,提高職位或級別。如成語“加官晉爵”。
3.加:加封,即在原來官銜上增加某種榮銜,壹般可以享受壹些特權。
4.超遷:越級升遷。
5.擢:在原官職上提拔官職。
6.超擢:破格提拔。
7.陟:提升官職。如諸葛亮《出師表》: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8.升:提升。
9.拔:提升沒有官職的人。
如《文選?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
10.提:提拔。
四、表“貶官、免官”的詞語。
1.貶:①降低官職,降級。②降職並外放。
2.竄:放逐、貶官。
3.放:壹般指由京官改任地方官。
4.謫:降職,封建時代把高級官吏降職並調到邊遠地方做官。如範仲淹《嶽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
5.左遷:降職貶官,特指貶官在外。
6.左除、左降、左轉:降職。
7.出:離開京城外調,壹般指貶官(與“入”相對,古人壹般以入京任官為榮),有時也指平調。
8.出宰:京官外放出任地方官。
9.黜、絀:廢掉官職。
如《司馬遷〈屈原列傳〉》:屈平既絀。
10.免:罷免官職。
11.奪:削去,罷免。
五、表“辭官”的詞語。
1.告老:官員年老辭職。
2.解官:辭去官職。
3.請老:古代官吏請求退休養老。
4.乞身:古時認為官吏做官是委身事君,因此稱請求退職為“乞身”。
5.乞骸骨:古代官吏請求退職,意思是使骸骨歸葬故鄉。
6.移病:上書稱病,為居官者請求退職的委婉語。
7.謝病:托病引退或謝絕賓客。
8.致仕:交還官職,即退休。
2. 文言文中表示調動官職的詞有哪些~~~~壹、表“授官、做官”的詞語 1.辟: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後向上薦舉,任以官職。
如①《晉書·謝安傳》:初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②《宋史·辛棄疾傳》:辟江東安撫司參議官,留守葉衡雅重之。
2.除:任命,授職(壹般指免去舊職授予新職)。 如①李密《陳情表》:尋蒙國恩,除臣冼馬。
②文天祥《指南錄後序》: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③《南史·虞願傳》:除太常丞,尚書祠部郎,通直散騎侍郎。
3.察:考察後予以推薦、選舉。如《三國誌·吳主傳》:郡察孝廉,州舉茂才。
4.薦:由地方 *** 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 ①《宋史·侯可傳》:韓琦鎮長安,薦知涇陽縣。
②《漢書·平帝紀》:諸有藏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③《譚嗣同》:公以學士徐公致薦,被征。
5.舉:由地方 *** 向中央推薦品行端正的人,任以官職。 如①《左傳·宣三十年》:舉不失德,賞不失勞。
②《文選·陳情表》: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③範曄《後漢書·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連辟公府不就。
④《左傳?襄公三年》:舉其偏,不為黨。 6.授:授予官職。
如①《漢書·翟方進傳》:遣使者持黃金印,赫發繼,朱輪車,即軍中拜授。②《宋史·辛棄疾傳》:召見,嘉納之,授承務郎、天平節度掌書記。
7.選:通過推薦或科舉選拔任以官職。 如《史記·李將軍列傳》:李陵既壯,選為建章監,監諸騎。
8.起:重新啟用,任以官職。 如①《元史·賈魯傳》:魯居喪服闋,起為太醫院都事。
②《戰國策》:起樗裏子於國。 9.復:恢復原職務。
如順帝初,再轉復為太史令。《後漢書·張衡傳》 10.征:由朝廷征聘社會知名人士充任官職。
征召,特指君招臣。 如①《後漢書·王渙列傳》:歲余,征拜侍禦史。
②範曄《後漢書·張衡傳》: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征拜郎中。③梁啟超《譚嗣同傳》:君以學士徐公致靖薦,被征。
11.仕:做官。如《論語·子張》:學而優則仕。
12.仕宦:做官,任官職。如《孔雀東南飛》:汝是大家子,仕宦於臺閣。
13.仕進:進身為官。如《晉書·許邁傳》:邁少恬靜,不慕仕進。
14.任:擔負、擔任。如《史記?蒙恬傳》: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
二、表“調動、補任”的詞語。 1.改:改任官職。
如《宋史·範仲淹傳》:(範仲淹)改集慶軍節度推官,始還姓,更其名。 2.調、徙、轉:調動官職(特定語境下可以表示升職或降職)。
如①《史記·袁盎晁錯列傳》:調為隴西都尉。②《史記·淮陰侯列傳》:徙齊王信為楚王。
③範曄《後漢書·張衡傳》:衡不慕當世,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④《史記·高祖本紀》:徙韓王信太原。
⑤《隋史·徐文寶傳》:文寶處法平允,考績連最,轉大理正。⑥《宋史·理宗紀》:程大元、李和以下將士六百壹十三人補轉官資有差。
⑦《張衡傳》:再轉,復為太史令。 3.遷:調動改派。
壹般情況下,“轉遷”“遷調”表示調職;“右遷”“遷除”表示升職;“左遷”“遷謫”表示削職降等。 如範曄《後漢書·張衡傳》:公車特征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
又如不韋遷蜀,世傳呂覽。《史記·太史公自序》 4.累遷:表示多次調動。
如範曄《後漢書·趙咨傳》:累遷敦煌太守。 5.放:京官調任地方官。
如梁啟超《譚嗣同》:既而胡即放寧夏知府。 6.出:京官外放,與“放”意思相近。
如範曄《後漢書·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 7.補:補任空缺官職。
如①《漢書·蕭望之傳》:遷補太守卒史,舉賢良為大司農丞。②《漢書·蕭望之傳》:是時選博士諫大夫通政事者補郡國守相,以望之為平原太守。
③《漢書·王尊傳》:太守察王尊廉,補遼西鹽官長。 8.蔭補:靠先人的業績補缺做某官。
如①《新唐書?李德裕傳》:以蔭補校書郎。②《梅聖俞詩集序》:予友梅聖俞,少以蔭補為吏,累舉進士。
三、表“升官、加封”的詞語。 1.拜:按壹定禮節授予(任命)官職,壹般用於升任高官。
如①《三國誌·蜀書·諸葛亮傳》:拜亮為丞相。②《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
③《史記·淮陰後列傳》:至拜大將,乃韓信也,壹軍皆驚。④《指南錄後序》:於是辭相印不拜。
2.晉、進:晉升官職,提高職位或級別。如成語“加官晉爵”。
3.加:加封,即在原來官銜上增加某種榮銜,壹般可以享受壹些特權。 如《宋史·辛棄疾傳》:平劇盜賴文政有功,加秘閣修撰。
4.超遷:越級升遷。 如①《史記·屈原賈生列傳》:孝文帝說之,超遷。
壹歲中至太中大夫。②《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今陛下以嗇夫口辯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靡靡,爭為口辯而無其實。
5.擢:在原官職上提拔官職。 如①《南史·何遠傳》:武帝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
②《戰國策·燕策》:先王過舉,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6.超擢:破格提拔。
如梁啟超《譚嗣同》:奏對稱旨,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 7.陟:提升官職。
如諸葛亮《出師表》: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8.升:提升。
如梁啟超《譚嗣同》:旋升寧夏道。 9.拔:提升沒有官職的人。
如①《漢書·趙充國傳》:拔之為後將軍。②《文選·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
10.提:提拔。如《北史?魏收傳》:提獎後輩,以名行為先。
3. 求解文言文 中 表示 官職升遷 之類的 字或詞 的總結 盡可能全壹點哦1. 貶:降職。
《舊唐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330343835書·劉禹錫傳》:“貶連州刺史。”2. 謫:被罰流放貶職,相當於貶。
範仲淹《嶽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3. 徙:調職,改任官職,多指壹般的調職。
《後漢書·張衡傳》:“所居之官輒積年不徙。”註在調職的意義上,“遷”表示升官,“左遷”則表示降職。
“徙”則表示壹般的調職。在《史記》《漢書》中,這兩字的區別尤為明顯。
4. 知:主持。《左傳·襄公二十六年》:“子產其將知政矣。”
5. 判:高職位或出任地方官。《宋史·韓琦傳》:“除鎮安武勝軍節度使、司徒兼侍中,判相州。”
6. 任:擔負、擔任。《史記·蒙恬傳》:“恬任外事,而毅常為內謀。”
7. 授:授給,給予。《漢書·翟方進傳》:“遣使者持黃金印……朱輪車,即軍中拜授。”
8. 辟(bì):征召。《晉書·謝安傳》:“處辟司徒府,除佐著作郎。”
9. 舉:推薦,推舉。多用於布衣做官。
李密《陳情表》:“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10. 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
用法較復雜,為易於區分,人們常在“遷”字前面或後面加壹個字,升級叫遷升、遷授、遷敘,降級叫遷削、遷謫、左遷,平級轉調叫轉遷、遷官、遷調,離職後調復原職叫遷復。常用的有三種情況。
壹是升遷,《史記·賈誼傳》:“孝文帝說之,超遷,壹歲中至太中大夫。”二是改任,相當於轉調原職品級的官職,《後漢書·張衡傳》:“拜郎中,再遷為太史令。”
新職太史令與舊職郎中官職級別相同。三是降職。
即“左遷”。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
即指被降為江州司馬。11. 除:任命,授職。
李密《陳情表》:“除臣洗馬。”降級授職叫“左除”。
《新唐書·王薛馬韋》:“坐漏禁近語,左除:同州刺史。”12. 提:提拔。
《北史·魏收傳》:“提獎後輩,以名行為先。”(名行:名望和德行)13. 坐:因犯……罪或錯誤。
《漢書》:“群臣坐陷王於惡不道,皆誅,死者二百余人。”14. 出:指出京受任。
《後漢書·張衡傳》:“永和初,出為河間相。”15. 拜:授予官職,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職。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以相如功大,拜為上卿。”16. 擢:選拔,提拔。
李密《陳情表》:“過蒙拔擢,寵命優渥。”17. 超擢:越級破格提升。
梁啟超《譚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銜軍機章京,與楊銳、林旭、劉光第等同參預新政。”18. 黜:廢免,革職免官。
《史記·屈原列傳》:“屈原既黜,其後秦欲伐齊,齊與楚從親。”“黜”與“貶謫”意義相同,但有區別,貶謫是出自皇帝的詔令,黜有時則是上司對下屬官員的處分。
19. 罷:解除官職,罷免。韓愈《祭十二郎文》:“吾又罷去,汝又不果來。”
20. 去:卸職。《後漢書·張衡傳》:“自去史職,五載復還。”
21. 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後漢書·張衡傳》:“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
22. 賞:指皇帝特旨頒布,賜予官職、官銜或爵位。梁啟超《譚嗣同》:“八月初壹日,上召見袁世凱,特賞侍郎。”
23. 陟:升遷,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諸葛亮《出師表》:“宮中府中,俱為壹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陟”常和“黜”連用表示人才的進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韓愈《送李願歸盤谷序》:“理亂不知,黜陟不聞。”
24. 放:①貶謫放逐。《史記·屈原列傳》:“舉世混濁而我獨清,眾人皆醉而我獨醒,是以見放。”
②也指京官調任外地。梁啟超《譚嗣同》:“即放寧夏知府,旋升為寧夏道。”
25. 復:恢復官職。高啟《書博雞者事》:“為復守官,而黜臧使者。”
26. 致仕:辭官歸居。《公羊傳·宣公元年》:“古之道不從人心,退而致仕。”
27. 起復:恢復原職務。《舊唐書·王琚傳》:“二十二年,起復右庶子,兼州刺史。”
28. 進:進用,壹般用於較高職務追加。《新唐書》:“進太子少保。”
29. 封:帝王以爵位、土地、名號等賜人。蘇洵《六國論》:“以賂秦之地封天下謀臣。”
30. 解:因非嚴重過失而解除職務。31. 免:免職,罷免。
《漢書·文帝紀》:“遂免丞相勃,譴就國。”32. 奪:罷免官職。
高啟《書博雞者事》:“使者遂逮守,協服,奪其官。”33. 開缺:奉命或自請解除職務。
李鴻章《與兄李瀚章書》:“今中朝倚眷復隆,弟力加慫恿,四月再請開缺。”還有:“以蔭補+官名”指“靠先人的業績補缺做+官名”; 補:由候補而正式上任; 褫:撤職查辦; 量移, 調的比原職稍好; 領:以本官兼較低職; 權:臨時代職; 攝:暫時兼任比本官高的職務; 行:代行某職而尚無此官銜; 護:原官短期離職,臨時守護信印。
4. 古文中表示官職升遷和貶降的詞語除:即拜受官職。
拜:授予官職;任命。
陟(zhi,音治):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出師表》:“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擢:由選拔而提升。
賞: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臣子官職官銜或爵位。
遷:改官。有三種情況:壹是平調,二是升遷,三是降職。古代常在遷的前後加字加以區別。如“遷受”“遷除”“遷進”表示升遷;“遷調”“遷官”“轉遷”說明調職;“遷謫”“遷削”“左遷”常指降職。
謫:降職,往往指因罪而被降職或流放。
放:即放逐。
黜:貶斥,廢除,降官的意思。
出:即“出任”可以由家居而出任官員,也可以由京官改任地方官員。
徙、轉:壹般調職。
征、辟:征召賢士為官。
5. 古文中表示官職升遷和貶降的詞語哪些詞語可以表示官職變動除:即拜受官職.拜:授予官職;任命.陟(zhi,音治):指官吏的提升和進用.《出師表》:“陟罰臧否,不宜異同.” 擢:由選拔而提升.賞:由皇帝特旨頒布,賜予臣子官職官銜或爵位.遷:改官.有三種情況:壹是平調,二是升遷,三是降職.古代常在遷的前後加字加以區別.如“遷受”“遷除”“遷進”表示升遷;“遷調”“遷官”“轉遷”說明調職;“遷謫”“遷削”“左遷”常指降職.謫:降職,往往指因罪而被降職或流放.放:即放逐.黜:貶斥,廢除,降官的意思.出:即“出任”可以由家居而出任官員,也可以由京官改任地方官員.徙、轉:壹般調職.征、辟:征召賢士為官.。
6. 幫我找幾個文言文中有關"官職"變動的詞語和"官職名稱"第壹個時期為夏、商兩代,前後大約壹千年。(商)國君稱“後”稱“王”,手下主要官員稱“史”、“巫”。商後期王族長老稱“父師”、“少師”,對王負有輔佐之責,如箕子、比幹。管理家務的臣仆稱“臣”、“宰”、“尹”等
第二個時期從西周到春秋,大約六、七百年。國君稱“天子”、“天王”。王位繼承人稱“太子”、“東宮”。王妻稱“後”。(《詩_小雅_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諸侯的封地叫國,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 *** ,而國和邑是地方 *** 。中央 *** 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師、太傅、太保)職務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時他們可以代王行事。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管理軍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職,以太史為首的教育文化部門管理神事、教育、秘書、歷法等職,金文並稱之為“卿士寮”、“太史寮”。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馬掌管軍賦和車馬,司空掌管築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內史、禦史、太蔔、宗伯、樂師等職,內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禦史掌管檔案,太蔔掌管占蔔,宗伯掌管祭祀禮儀,樂師掌管音樂與教育。臨時設置的輔導君主禮儀的稱“相”,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或“太宰”、“冢宰”,負責王宮警衛並教習武藝的稱“師氏”或“師”,王宮的衛士稱“虎賁(bēn)”,王的近臣稱“小臣”。地方 *** 設置大約與中央 *** 相同,不過,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並世代相襲,只能稱“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稱“卿士”。
第三個時期從戰國開始,壹直延續地清末,時間長達兩千三百多年。此時期的特點是:①君主的地位極大地提高了,權力高度集中;②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仆和侍從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統治的地區越來越遼闊,機構也越來越龐大,職務上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變化復雜。
從大到小官職牌名
爵
丞相
太師
太傅
少保
尚書
學士
上卿
大將軍
參知政事
軍機大臣
軍機章京
禦史
樞密使
左徒
太尉
上大夫
大夫
士大夫
太史
長史
侍郎
侍中
郎中
參軍
令尹
尹
都尉
冏卿
司馬
節度使
經略使
刺史
太守
都督
巡撫
撫軍
校尉
教頭
提轄
從事
知府
縣令
裏正
裏胥
三省六部
7. 求文言文中常見的官職名1、守。
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壹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
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史。
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壹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
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4、太尉。
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
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
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7、史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
相當於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
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
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
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
相當於元帥軍衎。 12、行軍總管。
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禦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
相當於監察部長。 14、知府。
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地方行政長官。
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16、知縣。
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17、通判。府之副職。
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指揮。
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掌刑名,贊計典。
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都事。
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
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經歷。
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
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24、典寶。
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25、縣丞。協助縣令治理壹縣之事。
相當於副縣長。 26、主薄。
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檢校。代 理官職。
秘書級。 28、教授。
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長。
29、教諭。縣掌教學。
縣教育局長。 30、訓導。
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於教育廳局副職。
31、稅課大使。掌縣稅務事務。
相當於稅務局長。 32、吏目。
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市 *** 副處級幹部。
33、總鎮。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
相當於大軍區司令員。 34、參將。
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35、遊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
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36、都司。
位遊擊之下,掌防汛軍政。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幹部。
37、州同。州之佐官。
相當於副市長。 38、巡檢。
掌地方治安之官。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
中央警衛局官員,(有朋友提出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 40、典籍官。
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圖書館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