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人,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第壹款辦理地點 可通過遼寧省稅務局各縣區局辦稅服務廳、遼寧省電子稅務局辦理,具體地點詳見/bsfw/bsdt/,電子稅務局網址詳見/。 辦理機構 主管稅務機關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辦理時間 總局規定時間:即時辦結 遼寧承諾時間:即時辦結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具體見各辦稅服務廳/bsfw/bsdt/。 聯系電話 遼寧省稅務局各縣區局辦稅服務廳聯系電話,具體詳見/bsfw/bsdt/。 辦理流程 繳費人註意事項 1.繳費人對報送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2.文書表單可在遼寧省稅務局網站“下載中心”欄目查詢下載或到辦稅服務廳領取 。《社會保險費核定通知單》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 3.繳費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繳費人提供的各項資料為復印件的,均需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簽章。 5.單位繳費人壹般按月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6.單位繳費人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主要有兩種方式,壹是繳費人按照規定期限自主申報繳納;二是依據社保經辦部門核定的應繳費額進行繳納,具體執行方式以當地政策為準。 7.依據社保經辦機構核定數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繳費人,當稅務機關信息系統可以接收到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應征數據時,無需提供《社會保險費核定通知單》及其他資料。 8.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9.延續實施總費率為1%的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8月31日。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各市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可針對企業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期間,各市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達到合理支付月數範圍的,停止下調費率。 10.稅務機關提供“最多跑壹次”服務。繳納義務人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壹次。 11.擴大實施緩繳政策的困難行業範圍。在對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進壹步擴大實施範圍。緩繳擴圍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原明確的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2022年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檔次中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