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和地稅局的區別:
1、機構不同;稅務局包括兩個機構:地稅和國稅。地稅局只是繳納地稅的地方,就是壹個機構;
2、稅種不同;稅務局包括國稅和地稅的兩個稅務以及各自的稅種;地稅只包含自己本身的稅務和自己所管理的稅種。
地稅的稅種包括:
1、繳交營業稅的地方企業所得稅(不含上述地方銀行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2、個人所得稅;
3、城鎮土地使用稅;
4、資源稅;
5、城市維護建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部分);
6、房產稅;
7、車船稅;
8、印花稅;
9、農牧業稅;
10、農業特產稅;
11、耕地占用稅;
12、契稅;
13、土地增值稅;
14、地方教育附加稅;
15、營業稅(不含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交納的營業稅)。
國稅的稅種包括:
1、增值稅;
2、消費稅;
3、燃油稅;
4、車輛購置稅;
5、出口產品退稅;
6、進口產品增值稅、消費稅;
7、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
8、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9、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
10、中央稅、***享稅的滯納金、補稅、罰款;
11、證券交易稅(未開征前先征收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稅);
12、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13、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14、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後新辦理工商登記、領取許可證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15、中央明確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的其他有關稅費。
綜上所述,國稅與地稅,是指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壹般是指稅務機關,而不是針對稅種而言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條
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享制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