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實行“3+11”健康管理措施1.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區)或有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報告城市旅居史的人員 2.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與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有軌跡交叉的人員,需配合落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4.有確診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縣區)低風險地區旅居史的人員,需持有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常,抵常後24小時內開展壹次核酸檢測,並在進入我市72小時內再開展壹次核酸檢測(兩次檢測間隔24小時以上),配合做好7天健康監測(7天2檢)。
境外
根據國家統壹部署和長三角涉外疫情聯防聯控聯動機制工作要求,自2020年8月2日零時起,江蘇省對從上海機場入境來江蘇人員實施接轉和隔離健康觀察。
來蘇人員從上海浦東機場入境後,由上海市進行信息采集和登記,統壹安排至指定酒店進行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在集中隔離健康觀察的第5天由上海市安排進行采樣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呈陰性的,在上海集中隔離滿7天後,由我省安排專人專車從上海隔離點閉環接駁至昆山中轉基地。
"7+7"上海入境來常州人員,由常州市駐昆山工作專班閉環接轉至常州後,不再進行二次轉運,統壹安排至指定酒店集中隔離觀察7天,在結束觀察前壹天接受核酸檢測,結果呈陰性者解除隔離觀察後,繼續接受居住地所在社區的健康追蹤觀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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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壹、即日起,所有入境(包括港澳臺地區)來常人員,均應在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醫學觀察,費用自理。
不再受理有單獨住所且住所內沒有其他同住人員的居家觀察申請。
二、全體市民、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境外有親屬親友、本單位職工等需回常的,或者境外人員自行來常的,須提前48小時主動將相關信息(包括姓名、聯系方式、所在國家和地區、途經國家和地區、入常時間、所乘交通工具及班次等)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村)報備或向入住地公安機關報告。
社區(村)、公安機關核對梳理相關信息後及時反饋轄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抵常後主動到居住地集中觀察點實施14天醫學觀察。
三、所有入境來常人員按照“應采盡采”原則進行核酸檢測。入境時已進行核酸檢測的,在隔離期滿前壹天再進行1次核酸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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