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證明是中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和經營活動中需要的壹種經濟收入證明。貧困家庭負擔不起基本的生活費用,所以無法繼續。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去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低收入證明,申請低保,保證日常生活。
低收入證明可以由妳單位出具,也可以到當地居委會或村委會申請。居委會或村委會經審理認定符合低收入情況的,發放低收入證明。需要的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以及能夠證明收入的相關證件。
所謂低保,就是國家對貧困家庭給予特殊待遇和支持的福利政策,比如住房、公租房,或者對困難家庭的補助。但低收入人群需要滿足相關條件才能申請相應的補貼政策。
壹、辦理低保證的流程:
1.如果是農民,需要提供在農村就業和收入的證明。經辦人去村委會開證明,然後蓋村委會公章,留下村委會電話。養殖是按養殖來的,養殖是按養殖來的。
2.如果只是農村戶口,在城市工作,需要提供工作單位的就業收入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或者讓工資賬戶所在銀行出具工資流向證明。
二、辦理低收入證明的註意事項:
1.發放低收入證明時註意低收入證明的必要格式。
2.低保證必須加蓋“鮮章”,即低保證復印件無效。
3.蓋章必須是財務章或公司公章。而且必須是圓形的郵票。
4,但最重要的是低收入證明要真實,不能虛報收入。
5.備註:35周歲以下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助和社會救助孤兒除外。離婚不到2年。5年內發生住房轉讓,轉讓住房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申請轉移住房並提供相關證明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有權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或者扶養人應當支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扶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低保證主要用於領取國家授予低收入人群的社會保障待遇。需要註意的是,不同的社會角色需要去不同的地方開具低收入證明。單位職工在單位開具,沒有正式工作的需要到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證明。證書必須加蓋簽發單位的印章,復印件無效。格式是有壹定要求的,不能隨意按照自己的思路走。證明的內容要真實有效,不能想辦法虛報收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