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人員的性質
公安機關招錄的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非事業人員。
二、申請條件
假定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2.十八歲到三十五歲;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6 .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請:
1.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的;
3.因違法違規被辭退、開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合同到期前擅自離職;
6.國家、省市規定的其他不適宜警方協助的情形。
發布條件
對符合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的報考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人員、警察或政法院校畢業生。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崗位條件。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之比小於2:1的崗位,按規定核減招聘計劃。
第三,招聘流程
輸入某人的名字
註冊時間:
2022年6月00日至2022年10月02日
報名地點:
縣公安局警衛室、
聯系電話:81867038。
報名時請攜帶《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報名誠信承諾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個人信用證明進行現場核實確認,並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張。
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後通知參加下壹次考試,人員名單及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招聘期間,應聘者需保持電話暢通,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壹招聘環節。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壹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崗位能力測試
文職崗位進行閉卷筆試,100分。對服務崗位進行體能測試,考核內容包括縱跳和觸高、4*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和俯臥撐。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執行,每項滿分25分,總分100。考生當場在《考試能力評分表》上簽字確認,如有異議,當場提出。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采訪
根據崗位能力測試結果,崗位擬聘用人數不超過1:2,從高到低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采取現場提問的方式,考察應聘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問題處理能力、即興發揮能力、人際交往能力以及語言表達、儀容儀表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100。按照崗位能力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的權重計算總成績,按照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
身體檢查
體檢按照修訂後的《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體檢專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行承擔。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壹次性遞補。
檢查
考察工作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部門組織,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報考人員的,同時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所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回避報考的情形。
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等因素,綜合排名後,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東海警方微信官方賬號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雇傭
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予以聘用。考生收到錄用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者,取消其資格;有問題且有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舉報有問題,但壹時難以核實,則暫緩錄用,待核實並有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就業後與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壹個月。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試用期滿後考核不合格或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將依法解除合同。
第四,薪資待遇
新錄用人員按照《東海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管理,實行聘用制。受聘人員的工作表現、紀律、教育培訓、業務能力等。每月定期考核,工資以月薪加績效考核為基礎,統壹發放制式服裝。
動詞 (verb的縮寫)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生自願報名,經過資格審查、崗位能力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公安局第十壹紀檢監察隊、監察大隊,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8-81867076。
附件:
1.申請誠信承諾書
2.輔警人員登記表
東海縣公安局
65438+10月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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