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正副本;
2、公章,財務章,私章;
3、法人身份證原件;
4、開戶許可證,結算卡;
5、稅務清稅證明;
6、工商註銷回執單;
7、銷戶申請書;
8、剩余的支票;
9、印鑒卡;
(10)若非法人到櫃臺辦理,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兩份復印件蓋公章,及法人授權委托書。
如何註銷對公賬戶
1、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並提交註銷對公賬戶的申請;
2、申請人自主填寫賬戶註銷申請書;
3、等待銀行方對註銷申請的審批結果;
4、銀行方審批賬號註銷申請;
5、按照公司賬戶註銷需求修改並校對賬戶註銷單的相關數據,確認賬戶註銷信息;
6、將對公賬戶的印章上交,即完成註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
(壹)吸收公眾存款;
(二)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外結算;
(四)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買賣、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壹)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經營範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可以經營結匯、售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