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擇常用的方式,登錄電子稅務局;
2、點擊我要辦稅、證明開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進入該模塊;
3、按要求填寫申請表,點擊上傳附報材料後點擊完成即可。
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流程:
1、填寫申請表:納稅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寫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
2、上傳資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40號,備案人辦理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時,在首次付匯備案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加蓋公章的合同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若同壹筆合同之前已經做過支付備案並已提交過資料,則合同或相關交易憑證復印件為非必報;
3、預覽提交:系統將提供納稅人預覽填寫的表單信息和附報資料信息;
4、前往銀行辦理付匯:提交完成後,納稅人可以持生成的受理編號前往具體的付匯銀行支付,並由銀行通過電子稅務局進行支付備案核驗。
法律依據:
《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出具稅務證明管理辦法》第十壹條
主管國稅機關負責出具《稅務證明》(壹式三份)並編碼,加蓋“對外支付稅務證明專用章”後,自行留存壹份,另兩份交境內機構和個人到主管地稅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主管地稅機關負責在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稅務證明》上填寫相關項目並加蓋“對外支付稅務證明專用章”,留存壹份,另壹份交境內機構和個人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付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