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票可以抵扣增值稅,但不是所有的門票都可以抵扣增值稅。
1,看扣期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1號)
17年7月至1年7月,增值稅壹般納稅人2017年7月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進行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用確認平臺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進項稅額抵扣。
(2)增值稅壹般納稅人2017年7月1日及以後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審核比對。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電子普通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66號,第2017號)規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符合要求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後,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選開確認平臺,查詢選擇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進行申報抵扣
2.車票是否有扣費期壹清二楚。
(1)購買國內客運服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通過認證或者登錄增值稅發票選用確認平臺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票證的,無抵扣期限,不受360天限制。
3.勞務派遣工的車票可以抵扣嗎?
對於勞務派遣這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客運費用,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由勞務派遣單位抵扣。
那就是:誰使用勞動,誰扣除!
4.演繹不應該有任何誤解。
(1)扣費不壹定需要認證;
(2)認證不壹定允許扣除;
(3)允許抵扣的不壹定是特價票;
(4)特價票不壹定需要認證才能抵扣;
(5)當月認證不壹定允許當月扣款;
(6)應稅發票不壹定可以抵扣;
(7)沒有稅率的發票不壹定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