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在賣房過程中,註意以下幾點可以減少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壹) 網上發布房源
可以將房源放到網上,這樣壹般會有很多中介公司來聯系妳,妳可以從中挑選合適的中介公司代售,如果是買方聯系並且妳們洽談滿意的話,不必再請中介公司代為出售,可以為妳省下壹筆中介費用。
(二) 不與中介簽訂《獨家代售協議》
簽訂了此類協議代表著妳的房只能由這家中介公司來賣,如果妳急於出售,中介公司多會以壓低妳賣房款的方式“吃差價”謀取利益。
(三) 註意合同內容
因為目前的房屋中介機構大多沒有統壹的合同範本,合同內容多為中介公司自己編寫,條款難免對其更有利。所以在簽訂《中介合同》時,壹定要將合同條款弄清楚,要求中介公司解釋說明條款內容,必要時協商進行條款變更,重新擬定合同。
(四) 選擇正規中介公司
壹定要選擇在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註冊領取營業執照和具有房屋管理部門發放的房屋中介資質的公司,同時盡量選擇大的信譽好的中介連鎖公司,避免被黑中介欺騙。
(五) 防範收費陷阱
目前二手房買賣中介服務行業存在壹些不規範經營行為,例如服務事項和收費標準不明確等問題,進入中介服務場所後不要馬上急著簽合同,謹防掉入霸王條款陷阱。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收費條款和服務項目等內容,不清楚的要及時詢問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在此過程中可以進行手機錄音保留證據。
*糾紛解決方式
(壹) 發生房屋買賣糾紛,如果與對方還有商量的余地時,建議先進行協商,如果能夠達成壹致意見的,可以簽訂壹份《和解協議書》(“協商”部分有範本,妳可按需查看),這樣解決糾紛耗時少、耗費的精力也少。
(二) 雙方情緒激動,很難達成壹致意見的,或者對方不願意協商的,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者法院申請調解,在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達成壹致意見,簽訂《調解協議書》,這樣能高效快捷地解決糾紛。
(三) 對方不願意調解或者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後不能達成壹致意見的,雙方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約定了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都同意仲裁解決的,可以向當地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四) 以上方式無法解決的,可以走訴訟程序,將由法院進行判決,但是程序可能會比較繁雜,周期也會比較長,需要耗費壹定的精力和財力(律師費,立案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