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根基在人民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立法活動和立法工作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都能了解來自基層的情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
從守護“舌尖上的安全”到保護母親河長江,立法在不斷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的過程中,凝聚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智慧和力量,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只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如今人們對立法的期待,不僅是把法律寫在條文裏,更是把法治刻入人的心中。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才能真正使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同追求,讓法治成為全民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
法治的意義
法治是保障公民權利奠基石。法治是市場經濟的護航員。法治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安全閥”。法治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神。法治是實現中國夢的助推器。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現代社會的壹個基本框架。大到國家的政體,小到個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運行。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同推進,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才是真正的法治。
法治作為壹種先進的治國方式,要求整個國家以及社會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國家、治理社會是憑靠法律這種公***權威,這種普遍、穩定、明確的社會規範;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權威,不是靠掌權者的威嚴甚至特權,不依個人意誌為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