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張寬度設置得不夠造成的,部分內容打出格了,調下進紙托盤和擋板位置就可以解決問題。具體方法如下:
打印機前面進紙托盤上的定位刻度調到8的位置。電腦開票前選擇位置:上下為+1,左右為-4。基本就不會錯的了。其實開票之前也可以自己用白紙打印,慢慢的調試好。調好後,下次就不用壹直調了。電腦設置與人工調節打印機相結合,但壹定要確保密碼掃描區不能出線外。
1、發票內容壹般包括:票頭、字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銀行開戶賬號、商(產)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大小寫金額、經手人、單位印章、開票日期等。實行增值稅的單位所使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應有稅種、稅率、稅額等內容。
2、1993年1月1日全國實行統壹發票後,發票聯必須套印:“發票監制章”,統壹後的“發票監制章”形狀為橢圓形,規管長軸為3厘米,短軸為2厘米,邊寬0.1厘米,內環加壹細線。
3、上環刻制“全國統壹發票監制章”字樣,下環刻有“稅務局監制”字樣,中間刻制監制稅務機關所在地省(市、區)、市(縣)的全稱或簡稱,字體為正楷,印色為大紅色,套印在發票聯票頭中央。
適用範圍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國家稅務總局規定,自1996年1月1日起,取消百萬元版、千萬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凡壹次開票其銷售額達到百萬元以上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均納入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電腦版發票;自2000年1月1日起,手寫十萬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停止使用,凡壹次開票其銷售額達到十萬元以上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及被認定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糧食銷售業務,均納入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電腦版發票。
根據以上規定,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中,凡壹次開票銷售額達到十萬元上的企業,均應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壹次開票銷售額達不到十萬元以上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同意,也可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
專用設備生產服務
防偽稅控所需專用設備必須由有關研制生產單位按照國家總務總局制定的計劃組織生產,並確保其產品質量和安全,“兩卡”等關鍵設備在出廠時要進行統壹編號,標貼國家密碼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核發的“商密產品認證標識”。
為切實保證防偽稅控系統的正常,各地都設有防偽稅控服務單位,負責防偽稅控系統的安裝調試、操作培訓、維護服務和企業防偽稅控系統專用設備的銷售。
專用設備保管
服務單位在向防偽稅控企業發售專用設備時,應和企業簽訂系統維護合同,按照稅務機關的有關要求明確服務標準和違約責任等事項,並報當地稅務機關備案。
防偽稅控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開票設備的安全,對稅控IC卡和專用發票應分開專櫃保管。
任何單位和未以總局批準不得擅自改動防偽稅控系統軟、硬件。服務單位和防偽稅控企業專用設備發生發生丟失被盜的,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和主管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或企業損壞以及安規定收繳的兩卡,應由省級稅務機關統壹造冊並集中銷毀。
防偽稅控企業未按規定使用保管專用設備,發生下列情形之壹的,視同未按規定使用和保管專用發票處罰:
因保管不善或擅自拆裝專用設備造成系統不能正常運行;
攜帶系統外出開具專用發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