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為加強房產稅稅收征收管理,堵塞偷逃稅行為,規範核定征收房產稅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大連市地方稅務局核定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以下規定。
壹、關於核稅機構
核定房產稅的組織機構按照《大連市地方稅務局核定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各直屬地方稅務局、各區市縣地方稅務局應明確核定征收房產稅的人員和負責人。
二、關於核定對象
有以下應稅房產的,為核定征收房產稅現象;
1、本單位或個人自用無原值的房產;
2、無租使用非主管部門又不能提供原值證明的房產;
3、隱匿轉移房租無法確定租金收入的;
4、以實物或其它形式抵頂房租無法確定租金收入的;
5、申報租金收入明顯與市場價格不符的;
6、其它經稅務部門確定需核定征稅的房產。
三、關於計稅依據
從價計征房產稅的房產,納稅人可到國家批準有權進行資產評估的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主管稅務機關以此為依據進行征收;對不能提供評估報告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大連市房屋標準重置價格》(市區以外地區可按此辦法依本地相應文件執行)中的有關規定以及房產管理部門提供的有關資料等,直接進行核定。從租計征房產稅的房產,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同類房產的市場租賃價格制定標準(所定標準應報市局備案)進行核定。
四、關於核定程序
1、應實行核定征收房產稅的納稅人填寫《核定征收房產稅納稅人基本情況表》(表樣附後)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對拒絕填寫的,稅務機關可直接填寫“審批表”核定)。2、主管稅務在認真核定《核定征收房產稅納稅人基本情況表》的基礎上,填寫《核定房產稅應納稅額審批表》(表樣附後)。3、各直屬地方稅務局、各區市縣地方稅務局組織評定機構對《核定房產稅應納稅額審批表》的有關內容進行集體審議。核稅人員根據審批後的《核定房產稅應納稅額審批表》填寫《核定應納稅額通知書》送達納稅人。納稅人應在《送達回證》上簽字蓋章並在規定時限內繳納房產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九條 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
第十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財政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