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房地產企業預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開發業務征收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明確,開發企業開發建設的房屋、商品房等建築物、附著物及配套設施等開發產品,在建成前以預售方式銷售的。其預售收入按預計的應納稅毛利率按季(或按月)計算,扣除相關期間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後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待開發產品的應納稅成本結清後再進行調整。
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的壹般核算方法是按照當期預收賬款金額,扣除期間費用和稅金,計算繳納所得稅。可作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貸“銀行存款”。房地產開發產品完工後,企業應按規定及時計算已實現的收入並結轉成本,納稅調整後計算的所得稅反映在利潤表中,借“應交所得稅”,貸“應交稅金-”
計算預付所得稅與應交所得稅的差額時,借“所得稅”和“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計算預付所得稅與應交所得稅的差額時,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貸“銀行存款”。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預收賬款對應的所得稅反映在應交稅費欄,用負數表示。
如果房地產企業按照會計所得稅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確認對未來應納所得稅金額的影響,筆者認為將預收所得稅確認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使用“遞延所得稅-預售房屋預收所得稅”科目,支付同上,只在年末, 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預收賬款對應的已繳納所得稅,由“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轉入“遞延稅金——預售房屋預收所得稅”科目反映。
會計分錄如下:“遞延稅款——預售房屋預收的所得稅”和“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所得稅是什麽?
所得稅是指不同時期地方政府征收的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定義和百分比。有時分為稿費收入、工資收入、偶然收入(如中彩票)。所得稅又稱所得稅、所得稅,是指國家在壹定時期內對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各種所得征收的壹種稅。
Incometax(香港稱“所得稅”,中國大陸、臺灣省、日韓稱“所得稅”)是稅種之壹,納稅單位為自然人、公司或法人。世界範圍內有不同的稅率制度,如累進稅率和單壹統壹稅率。
所得稅是指以收入為基礎的所有征稅對象的總稱。在壹些國家,公司稅被稱為法人稅,通常被稱為公司稅、企業所得稅,或對營利企業征收綜合所得稅。
壹些國家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是自然人應該向政府繳納的壹部分收入。個人應稅收入的定義和百分比在不同時期是不壹樣的,有時分為稿費收入、工資收入和偶然收入(如中彩票)。世界上所有國家中,只有巴林和卡塔爾這兩個中東小國不用交所謂的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