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票分類中壹般可以分為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二者的區別就是相較於專用發票來說,普通發票的限制沒有那麽多,但普通發票大部分是沒有辦法抵扣進項稅款。普通發票應該怎麽抵扣企業所得稅普通發票不能抵扣。只有壹般納稅人企業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抵扣其進項稅。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4、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5、接受交通運輸業服務,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6、接受境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從稅務機關或者境內代理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中華人民***和國稅收通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相關法律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采集方式管理規定》之規定:第六條納稅人采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采集方式,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第七條采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信息企業采集方式的納稅人,對取得需報稅務機關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應通過自動掃描識別生成電子數據,如遇特殊情況,可持防偽稅控抵扣聯原件到稅務機關認證。第八條納稅人將通過自動掃描識別生成的抵扣聯電子數據,在每月月底前,壹次或分次報送稅務機關認證。
法律客觀:《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壹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