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稅務APP
自然人代開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操作指南
壹、下載與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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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福建稅務”APP。“福建稅務”APP設有“申報繳稅”“發票使用”“綜合信息”“證明開具”多項功能,可提供稅費申報、發票領用、完稅證明開具等實用業務。 安卓版 ios版本02
點擊我的→登錄→自然人業務進入登錄頁面二、代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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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後,選擇辦稅按鈕進入辦稅主頁,在上方在選擇發票使用進入發票使用模塊,選擇自然人增值稅普通發票代開進入代開申請入口頁面02
選擇自然人增值稅普通發票代開申請,進入申請操作前的須知告知頁面 點擊取消按鈕返回,點擊確定進入填寫收款方信息頁面03
填寫完收款方信息點擊下壹步,進入請填寫付款方信息頁面04
填寫完付款方信息點擊下壹步,進入請填寫貨物勞務明細頁面備註
若收款方是第壹次跟該付款方發生業務代開發票,填寫完資料後,點擊下壹步系統會提示是否將該付款方保存為常用付款方。 點擊確定保存後下次可以直接選擇常用付款方按鈕打開常用付款方列表頁,直接調用該付款方的信息,無需再次填寫。05
點擊增加按鈕可以增加多個貨物勞務(最多5個) 點擊刪除按鈕可以刪除當前頁面的貨物勞務內容(只有壹個貨物勞務時無法刪除) 填寫完貨物明細內容點擊計算稅費進入稅費明細頁面06
申請人可以查看本次申請的稅費明細,點擊展開按鈕查看具體征收項目的對應稅費明細 申請人核對稅費明細若無異議(最終的稅費明細以稅務人員審核後的稅費明細為準)點擊保存申請07
進入確認發票信息頁面,點擊提交將提交該申請單給稅務人員審核,點擊刪除將刪除該申請單發票備註解釋
個人所得稅征收品目屬於“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不預扣預繳稅款,在代開發票的備註欄內統壹註明“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依法預扣預繳”;屬於“財產租賃所得”等,在代開發票的備註欄內統壹註明“個人所得稅由支付方依法代扣代繳”。三、稅費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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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自然人增值稅普通發票代開查詢入口進入查詢頁面02
申請單的狀態分為:全部未提交已提交審核已通過審核不通過已扣稅款打印成功,設置好搜索參數後點擊查詢出結果列表03
審核通過的申請單可進行作廢繳款查看申報單操作。點擊方塊其他區域進入後可以查看申請單詳情;可以對申請單進行相對應的操作貨物明細查看計稅作廢查看申報單04
點擊繳款進入繳款頁面,支付方式目前有“銀聯|雲閃付、支付寶、微信”三種四、發票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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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後,返回代開查詢頁面,可進行開具完稅證明開具發票查看申報單等操作02
點擊開具發票,提示“開具電子發票成功,請在等待短信通知後再進入本頁面查看”,也可在提醒短信中點擊鏈接下載電子發票03
電子發票開具成功頁面五、完稅證明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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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款後,返回代開查詢頁面,點擊開具完稅證明02
選擇需要開具完稅證明的繳款記錄,點擊開具進行操作03
開具完成後,可進行查看憑證下載憑證推送雲書櫃等操作04
完稅證明開具成功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