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執照:指工商局強行終止企業營業權的行為。註銷前,公司仍然存在,但不允許開展業務。它只能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訴訟活動、起訴和應訴。直到取消。
從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註銷是壹種法律行為,也是公司停止經營的最終和唯壹結果。但是,撤銷只是壹個過程。即使企業的營業執照被吊銷了,雖然不能經營了,但還是存在的,要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
二、流程的區別:
企業註銷:需要經歷壹個相對復雜的過程。成立清算組——出具清算報告——繳納稅款和工資——理清債權債務關系——稅務註銷——工商註銷——銀行註銷。
吊銷執照:非常簡單。只要不去年檢,肯定會被工商局吊銷。如果妳不每月定期報稅,妳會被稅務局列入黑名單。以後妳要交2000-10000元的罰款才能註銷妳的稅,然後妳就可以繼續註銷妳的業務了。
三、法律結果的區別:
企業註銷:這是法定程序,法律要求企業關門就註銷。因此,不存在法律上的不利後果。
吊銷許可證:
1.根據《公司法》第147條第四款“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人“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確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的人員,自該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3.被撤銷企業的投資人或者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絕清算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4.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應將營業執照公章和合同專用章交回原登記機關。拒不退還的,屬於違反登記管理規定的行為,可以請求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使用應當沒收的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證經營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的客戶會問,就算撤銷了,別人怎麽知道我們公司被撤銷了?原始營業執照上不會有任何痕跡。還能安安靜靜做生意嗎?妳知道,這很危險。因為任何人都可以在上海市工商局的網站上不花壹分錢就能查到妳的公司目前的狀態是“吊銷”還是“正常”。
另據了解,市工商局正在積極籌建企業信用信息平臺。將被吊銷營業執照、嚴重違法違規的部分企業及其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鎖定到警示信息庫,實行分類監管。逐步推行“黑名單”制度,擴大失信公示範圍,方便投資者、交易夥伴和消費者進行市場調查,確保交易安全。這些不良信用記錄並不會因為企業的消亡或者責任人的辭職而終結,而且這些不良記錄在相對較長的時間內不會以責任人的個人名義消除,會讓他承擔失信於社會的後果。嚴重的,會影響個人購房銀行貸款。如果妳的執照被吊銷,妳可能無法順利申請銀行貸款。
同時,在其他相關企業任職的被撤銷企業法定代表人也將被工商部門納入清算和監控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