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自然人身份登錄電子稅務局。
點擊我要繳稅-發票使用-發票開具-自然人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2.選擇要辦理的業務。
根據業務情況,選擇“打開應用”。
3、代開發票需要刷臉實名認證。
進入頁面後,先通過掃描頁面彈出的二維碼進行實名認證。
4.填寫發票信息
實名認證通過後,填寫付款人(買家)信息、商品、勞務信息、銷售單位信息。填寫發票信息後,點擊下壹步,進入發票信息確認頁面。
5.確認發票信息
在確認發票信息頁面,確認發票信息是否有誤。如果需要修改,點擊返回,返回填寫發票信息頁面;如果確認,點擊提交申請進入完成頁面。
6.完成
確認後,點擊提交申請進入完成頁面,系統自動開具電子普通增值稅發票。點擊查看申請材料,可以查詢填寫的發票信息。點擊下載打印,直接下載電子普通發票。
7.歷史記錄查詢
返回計費模塊,點擊“計費記錄查詢”進入查看歷史計費記錄頁面。納稅人可以在歷史生成記錄查詢中查詢前幾代開具的發票信息。對應不同的狀態,可以進行不同的系統操作。
增值稅電子發票是稅務機關為方便納稅人、信息透明而推行的壹種新的發票形式。買賣雙方信息由稅務機關後臺對接認證,個人應嚴格遵守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避免違規操作帶來的法律和稅務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壹條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的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和個人在買賣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時,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和取得發票。發票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等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憑證。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人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