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附加扣除按規定只能由貸款人本人或其配偶進行。出借人是父母,子女不能扣,出借人是子女,父母不能扣。
個人所得稅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個人所得稅不僅是國家的重要稅源之壹,而且稅源種類繁多。征收個人所得稅可以保證穩定的財政收入,而隨著經濟的發展,貧富差距擴大等問題也會逐漸顯現,可能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負面因素。個人收入累進稅可以降低社會分配不公的程度,緩解社會矛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五條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身份和金融賬戶信息。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定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核對與房地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審核與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的情況納入征信系統,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第十三條納稅人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應當自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額,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納稅人限期繳納的,納稅人應當限期繳納。
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應當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報納稅。
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於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
納稅人因移居國外註銷境內戶口的,應當在註銷境內戶口前辦理納稅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