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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怎麽退稅標準

個人所得稅的退稅標準不是統壹規定的,因為針對不同的收入群體,個人所得稅的適用稅率就不壹樣,實際上是自己多交了多少錢的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就會退回多少錢。所以,退稅的標準跟本人實際多交的稅款都是壹樣的。

個人所得稅退稅標準是因人而異的,需要根據納稅人的實際情況計算。

申請退稅的常見情形主要有七項: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需要補交稅款的情形有哪些?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率;

3、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定標準,年度合並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4、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並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綜上所述是小編對個人所得稅怎麽退稅標準做出的相關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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