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是什麽?
2019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實施,標誌著我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建立。新個稅法要求,年度終了後,納稅人應當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並與稅務機關進行決算,結清應退或應補的稅款。在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中介機構、相關部門等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前三次匯算清繳平穩有序,匯算清繳制度的便捷化、精細化程度不斷提高。因此,《公告》總體上延續了前三份和解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公告共有十二條。第壹條至第四條主要明確了匯算清繳的內容、需要匯算清繳的情形以及納稅人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等稅前扣除項目;第五條至第九條主要規定了辦理時間、方式、渠道、申請信息及資料留存、稅務機關受理等。第十,主要是對退(補)稅結算的流程和要求作出具體規定;第十壹條,主要圍繞稅務機關提供納稅服務、辦稅預約、優先退稅等事項進行講解;第十二條,主要是明確相關條款的適用關系。
2.與往年相比,公告主要有哪些變化?
該公告總體上延續了以往和解公告的框架和內容。主要變化是:
壹是在第四條“稅前扣除”部分,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3周歲以下嬰幼兒護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養老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號)的規定,增加了3周歲以下嬰幼兒護理專項附加扣除和個人養老金。
二是在第十壹條“辦稅服務”部分,進壹步完善了辦稅預約制度,在維持辦稅預約開始時間(2月16)的基礎上,將預約結束時間延長至3月20日,為納稅人提供了更好的辦理體驗。
三是在第十壹條“結算服務”部分,增加了對生活負擔重的納稅人優先退稅的規定。
3.惠算今年推出了哪些新的優化服務措施?
在確保優化服務常態化的基礎上,今年最終結算推出了以下服務新舉措:
(壹)退稅優惠服務範圍進壹步擴大。2021在對“上有老下有小”、就醫負擔重的納稅人給予優先退稅的基礎上,進壹步擴大優先退稅服務範圍。壹是將“小”的範圍擴大到已申報3歲以下嬰幼兒護理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二是將2022年收入降幅較大的納稅人納入優先退稅服務範圍。
(2)稅收預約期進壹步延長。為了給納稅人提供更好的服務,讓辦稅服務更高效、更優質、更有序,2022年前期將繼續推行預約辦稅服務。需要在3月1 -20期間納稅的納稅人,可在2月16日(含)後通過個稅app和網站預約辦理時間,按照預約時間進行結算。3月21後,納稅人在匯算清繳期內可隨時辦理,無需預約。
(三)推出個人養老金稅前扣除智能掃碼申報服務。2022年先在部分城市實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符合條件的個人可以申報享受2022年稅前扣除。納稅人可通過稅務APP掃描年度繳費憑證上的二維碼並自動填寫,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在辦理匯算清繳時享受個人養老金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