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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河南高級教師職稱評審條件?

渝人質[2008]第19號

關於印發《河南省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

審查條件的通知(試行)

各省轄市人事局,鞏義市、項城市、永城市、固始縣、鄧州市、中牟縣人事(人事勞動)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深化職稱改革的精神和我省中小學教師的實際,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與主管部門協商,對《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和評審條件(試行)》(豫人職〔2003〕20號)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後的《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河南省中小學教師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崗位資格申報與評價條件(試行)

壹般規則

壹、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中小學教師的工作能力和教學水平,充分調動其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促進中小學教師整體素質的提高,促進我省基礎教育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小學教師職務試行條例》和我省有關職稱政策,

二、本條件是中小學教師申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基本條件,評審委員會可根據本條件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

三、本條件適用於本省各類中學、小學、幼兒園及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中小學教學、幼兒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職教師。

子規則

壹、申報條件

(壹)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忠於人民教育事業,熱愛本職工作,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

(二)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三)身體健康,能全面履行職責,完成規定的教學或教學科研任務。上任以來的年度考核壹直在合格以上。

(四)擔任中學、小學、幼兒園校、園級行政職務1年以上的,必須取得相應級別的學校、幼兒園培訓合格證書。

(五)申報小學高級教師、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小學教師(不含廠礦附屬小學),應當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並經考核合格。

(六)教育和服務年限分別符合下列要求

1.申請中學壹級教師資格的人員,必須是大學或專科學校畢業到初中任教,並在中學擔任二級教師職務4年以上。

2、申報小學高級教師資格,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中專畢業,擔任小學教師5年以上;

(2)大專畢業,擔任小學教師4年以上。

3、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大學畢業,或大專畢業到初中任教,在中學擔任壹級教師5年以上;

(2)研究生畢業並獲得碩士學位,擔任中學教師4年以上;

(3)研究生畢業並獲得博士學位,擔任中學教師2年以上。

4、小學高級教師申報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大專畢業,擔任小學高級教師10年以上;

(2)大學畢業,擔任小學高級教師8年以上;

(3)研究生畢業並獲得碩士學位,擔任小學高級教師4年以上。

5.申請小學高級教師、中學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資格的其他教育機構中從事中小學教學研究的教師和研究人員,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工作年限符合相應要求。

6.不具備上述學歷且使用年限符合相應要求的,可以破例申報更高壹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七)城鎮中小學教師(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及當年年末幼兒園教師除外)應在農村中小學或薄弱學校具有1年以上教學或任教經歷,或完成當地教育部門規定的對口支援、結對指導、送班下鄉等教學任務。

(八)任職以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申報:

1,嚴重失職,造成不良影響的,由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當年不得申報。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處分期間不得申報。

3、弄虛作假,偽造學歷、資歷、業績等。,3年內不得申報。

二、評價條件

(壹)中學、小學高級教師資格。

1,專業理論知識、工作經驗和能力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系統的基礎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掌握壹定的現代教學技術。該系統教授了超過65,438+0門課程,進行了科目的循環教學或作為畢業班工作。結合教學工作積極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學任務。中學教師年平均教學工作量不低於320學時,職業中學專業教師不低於200學時,小學教師不低於400學時,班主任不低於180學時。兼職管理教師年平均教學工作量不低於專任教師的1/2,每學期不少於30節課;校級領導年平均教學工作量不低於專任教師的1/3,每學期不少於20節課。

(3)教學基本功紮實,熟練掌握所教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體系、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並在教學中正確運用。教學效果優秀(上任以來至少1年優秀)。曾任教校級以上公共班、示範班,成績良好。

(4)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註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的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所教的班級形成了良好的班風和學風,學生得到了各方面的發展。

(5)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和教學(課程)改革實驗,具有壹定的教學研究能力。

教研人員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系統的基礎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所學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系統承擔了1多門學科的教學指導和教學研究工作。工作以來,在基層從事教學或教學研究指導工作不少於1年。

(2)完成教學研究、教學指導等規定任務。有計劃深入學校指導教學,縣教研員每學年60天以上,聽課評課60節以上;市教研員40多天,聽課評課40多節;省級教研員30多天,聽課評課30多節。每學年承擔公開課或教師培訓班,指導和培養成績突出的青年教師。

(3)具有壹定的創新意識和教學、科研能力,積極參與學科建設、課程改革和實驗室建設,並取得顯著成績。任職以來,參與並完成本學科教學科研項目1余項。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以上(有四項以上例外申請),其中1和2項必須具備1以上:

(1)教過縣級以上教育部門舉辦的優質班(並獲縣市級以上二等獎)、觀摩班、示範班。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市級以上二等獎);或獲得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項目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標準化學科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本人也被評為優秀導師。

(4)擔任班主任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級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被縣級以上政府授予優秀教師或者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教育教學某壹方面成績突出的,由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4項以上報名者除外),其中1和2項須具備1以上:

(1)任教過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或鄉鎮中心學校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壹等獎)、觀摩課、示範課2次以上。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期刊發表或在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均獲縣級以上二等獎);或獲縣級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者教育科研項目、教育改革項目通過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縣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標準化學科競賽中獲獎,本人也被評為優秀導師。

(4)擔任班主任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鄉級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被縣級以上政府授予優秀教師或者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教育教學某壹方面成績突出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

教研員具備下列條件中的兩項及以上(其中第1條為必備條件),申請破格者具備三項及以上(其中第1條和第2條為必備條件):

(1)在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2篇以上,省級教學研究人員3名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

(2)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項目、教學改革實驗成果通過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鑒定,或獲得市級以上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省級教研員獲得省二等獎以上)。

(3)本人或直接指導的2名教師曾任教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市二等獎)、觀摩課、示範課,2名省級教研員或直接指導的教師曾任教省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並獲省二等獎)、觀摩課、示範課。

(4)教師節期間被市政府授予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核條件

1,專業理論知識、工作經驗和能力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學科體系、紮實的教育理論基礎和專業知識,對相關學科知識具有壹定的深度和廣度。系統授課1門以上,能勝任本學科各年級的循環教學,進行過學科的循環教學或擔任過三屆畢業班的教學。獨立指導學生積極開展課外(實踐)活動。

(2)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教學任務。中學教師年平均教學工作量不低於320學時,職業中學專業教師不低於200學時,小學教師不低於400學時,班主任不低於180學時。兼職管理教師年平均教學工作量不低於專任教師的1/2,每學期不少於30節課;校級領導年平均教學工作量不低於專任教師的1/3,每學期不少於20節課。

(3)具有較強的教學能力和豐富的教學實踐經驗,能熟練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采用科學的教學方法,是本學科公認的教學骨幹。教學效果顯著(上任至少2年優秀)。曾任教縣級以上公共班、示範班,成績優異。

(4)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因材施教,註重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開發學生的智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根據工作需要,積極承擔班主任工作。所教班級形成了良好的班風和學風,在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培養學生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

(5)積極參與教育教學研究、教學(課程)改革實驗和校本教材開發研究,並在其中發揮組織領導和骨幹作用,具有較強的教學研究能力。青年教師的指導和培養成效顯著,是學校的骨幹教師。

教研人員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系統紮實的基礎教育理論和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所學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熟悉本學科的各類教材,能指導各年級的教學工作。系統承擔了1多門學科的教學指導和教學研究工作。工作以來,在基層從事教學或教學研究、指導工作不少於3年。

(2)完成教學研究、教學指導等規定任務。有計劃深入學校指導教學,縣教研員每學年70多天,聽課評課60多節;市教研員50多天,聽課評課40多節;省級教研員40多天,聽課評課30多節。每學年承辦公開課或教師培訓班,在指導和培養青年教師方面成效顯著。

(3)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學改革發展的最新動態。積極參與學科建設、課程改革和實驗室建設,取得顯著成績。上任以來,主持完成本學科教學科研項目1余項。

2、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

城市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以上(有四項以上例外申請),其中1和2項必須具備1以上:

(1)教過市級以上教育部門舉辦的優質班(並獲市二等獎或省三等獎)、觀摩班、示範班。

(2)在CN期刊上發表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2篇及以上,或在CN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在市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學研究活動中交流其他論文2篇(均獲市壹等獎或省二等獎);或獲得省級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項目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標準化學科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同時本人被評為優秀導師。

(4)擔任班主任3年以上,班級被評為市級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

(5)教師節期間獲得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綜合表彰的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或者在教育教學某壹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受到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或教學正、副校長在教學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受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表彰。

農村學校教師具備下列條件中的3項以上(4項以上報名者除外),其中1和2項須具備1以上:

(1)任教過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或縣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2次以上(均獲縣級以上二等獎)。

(2)獨立撰寫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在CN刊物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教研活動中交流2篇以上(均獲市級以上二等獎);或獲得優秀教學(科研)成果獎;或教育科研項目、教改項目通過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鑒定。

(3)直接指導的學生在市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本學科標準化競賽中獲獎,或直接指導的2名以上學生在縣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本學科標準化競賽中獲獎,本人也被評為優秀導師。

(4)擔任班主任3年以上,所帶班級被評為縣級以上文明班集體或本人被評為優秀班主任;或者在鄉鎮以下農村學校壹線任教20年以上,受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

(5)教師節期間被縣級以上政府授予優秀教師或者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的;或者在教育教學某壹方面做出突出成績,受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或者校長、教學副校長在教學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受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綜合表彰的。

教研員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以上(其中1和2為必要條件),破格申報人員具備四項:

(1)在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省級教研員5人以上,其中至少3篇在省級以上學術期刊上發表(其中至少1篇在核心期刊上發表)。

(2)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項目、教學改革實驗成果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或獲省級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省級教研員獲壹等獎)。

(3)本人或直接指導本人的2名教師(次)講授過省教育廳組織的精品課程並獲省二等獎(省教研員獲省壹等獎)、觀摩課、示範課。

(4)教師節期間被市政府授予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

小學高級教師(不含教研員)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三項以上(其中第65438條+0為必備條件),作例外處理的申請人有四項:

(1)教過市級以上教育部門舉辦的優質班(並獲市壹等獎或省二等獎)、觀摩班、示範班。

(2)在省級以上CN學術期刊上獨立發表教育教學研究論文3篇以上。

(3)主持的教育科研項目、教學研究項目、教學改革實驗成果通過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鑒定,或獲得省級優秀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

(4)教師節期間被市級以上政府授予優秀教師或先進教育工作者稱號的;或獲得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稱號。

補充規則

第壹,必須同時滿足這些條件中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工作後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所學專業應與其目前從事的專業壹致或相近。取得合格學歷證書滿2年並達到相應服務年限後,可正常申報更高專業技術職務。

二、本條件中對專業理論知識和工作經驗能力、教育教學水平和工作業績的要求,是指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現職以來在其專業或學科領域的情況。

三、教學效果須附學校教學效果評估材料。考勤和評估必須附有考勤和評估記錄及相關材料。優質課、觀摩課、示範課必須附有本人教案、主辦單位證明和專家評估意見。通過鑒定的項目必須附有項目報告、研究報告和鑒定證書。成果獎應附有研究報告和獲獎證書(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署)。班主任的工作必須附有考核材料和獲獎證書。教學經歷必須附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獲獎必須附有獲獎證書,並在“評審表”和“評審匯總表”上註明表彰文件的文號。相同內容的表現不重復使用。

第四,論文限壹篇。論文發表的刊物不包括增刊、專刊、專刊、專輯、論文集。總結、溝通報告等。不被視為評論論文。教師論文應具有創新性,具有壹定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有較強的指導意義。教學科研人員撰寫的論文應具有創新性和較高的理論水平,對教育教學有積極的指導作用。

五、本條件中的“市”指“省轄市”,“縣”指“縣、縣級市、區”;“城市學校”是指總部在縣級以上的學校(包括位於農村的高中),“農村學校”是指總部在鄉鎮以下的學校。

六、本條件所稱“以上”、“以下”包括本級。

七、如申報外地職務,必須在“審查表”和“審查總結”的相應欄目中註明職務和時間。

八、中小學、幼兒園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中非教研人員,可根據崗位職責,申報中小學教師系列以外的其他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九、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原《河南省中小學教師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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