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工資條的代扣稅:
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工資稅:
工資稅,即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所得稅裏有壹項是工資、薪金。
三、新計算方法
新個稅法規定,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工資薪金適用超額累進制,具體如下:
薪金所得適用稅率.
起征點是5000,計算方法是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壹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匯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匯算清繳。
第十二條 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並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壹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