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手續費有哪些?
退還根據現行稅收法規,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手續費的退還應按照“業務輔助服務-經紀機構服務”繳納。增值稅是根據貨物(包括應稅服務)在流通過程中的增值額征收的流轉稅。從稅收原理上講,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的增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即由消費者承擔,有增值才征稅,沒有增值不征稅。退稅,即稅費返還,是指企業在代扣員工所得稅時,可以從稅務機關獲得的2%的費用。因此,企業取得的退費收入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收入,用於此項工作的支出也應計入支出,並參與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得出退還個稅費用應以現代服務業為征稅對象,稅率為6%。根據簿記原則,企業收到的退稅款應通過“其他收入”科目核算。“其他收入”是壹個損益科目,用“其他收入”填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以所得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企業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後,稅務機關將按年支付企業服務費,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壹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按照所扣繳的稅款,支付2%的服務費”。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壹步加強代扣代繳手續費管理的通知》第六條。
“三代”單位取得的收費收入應單獨核算,列入本單位收入,用於“三代”管理開支,有關工作人員也可適當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