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個體工商戶辦理國稅登記證需要帶哪些資料?

個體工商戶辦理國稅登記證需要帶哪些資料?

壹、業務概述

稅務登記是整個稅收征管的首要環節,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基本信息和生產經營項目進行登記管理的壹項基本制度,是納稅人已納入稅務機關監督管理的證明。法律、法規規定有應稅所得、應稅財產或者應稅行為的納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稅務登記。

這些涉稅事項適用於個體工商戶和個人合夥企業辦理稅務登記。

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和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換發稅務登記證的通知》(國稅發[2006]38號)

三、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

稅務登記表(個體工商戶適用),1份(聯合辦證2份)。

《房屋、土地、車輛、船舶登記表》,2份(聯合辦證時需要)

四、納稅人應提供的信息。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業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

3.負責人(個人合夥企業)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4.產權證(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合同等合法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是租賃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已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個體加油站、個體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

動詞 (verb的縮寫)納稅人辦理業務的時限要求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表,填寫完整後,報送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六、稅務機關承諾時限

提供資料齊全,填寫內容準確,手續完備,無違法問題,當場符合條件;對納稅人提交的證件、資料有明顯疑問的,在2個工作日內轉入下壹環節,經核實符合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核發稅務登記證。

企業註冊(個體經營)

/forum.php?視圖線程& amptid=10694。fromuid=1

(來源:中國稅務信息網)

  • 上一篇:中山房產契稅最新規定
  • 下一篇:10中國頂級獵頭公司排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