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體戶個人所得稅是如何征收的
個體戶要交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有查賬征收和定額核定征收兩種方式: 1、個體工商業戶實行查賬征收的,以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體業主的工資不作為成本、費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計費用每年42000元。 2、凡實行定期定額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按行業應稅所得率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公式為: 年應納稅所得額=年銷售收入額×應稅所得率(由稅局定,各行業不壹樣)。 年應納稅額=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月應納稅額=年應納稅額/1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以上就是為大家解答的關於個體戶經營所得稅征收方式有哪些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核定征收。查定征收,是指由稅務機關通過按期查實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則確定其應納稅額,分期征收稅款的壹種征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