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體戶不繳納所欠稅款會有什麽後果?
個體戶欠繳稅款的後果是:實行欠稅公告;加滯納金;處以罰款;收取並停止提供發票;強制執行。欠稅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超過稅收法規規定的納稅期限或者稅務機關依據稅收法規規定的納稅期限不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欠繳稅款不足1,000元,不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欠繳稅款50%以上的罰款。
100倍以下的罰款。
2.欠繳稅款會受到什麽處罰?
1.公告:對欠稅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首先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上發布欠稅公告,並將欠稅情況納入信用檔案。
2.加收滯納金:稅務機關按日對所欠稅款加收0.5 ‰的滯納金,並責令限期補繳。
3.罰款:納稅人未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處以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4.收取並停止提供發票。這只針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5.強制執行:稅務機關可以對逾期未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采取凍結賬戶、查封財產等強制執行措施,稅務機關享有壹定的優先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6.停止出境:稅務機關可通知出境管理機關對未繳納稅款和滯納金、未提供擔保的納稅人予以停止出境。
7.如果稅務機關采取上述措施後仍未能追繳欠繳稅款,納稅人已構成逃避追繳欠繳稅款罪。數額在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未繳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超過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我國壹直把稅收作為民生的重點,稅收對我國經濟的良性發展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按時足額納稅是必須的。如果不執行,就是不良行為,會受到壹系列的懲罰,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壹般來說,欠稅後,要及時補繳稅款和相應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