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
2、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表壹式兩份。
3、公章。
4、發票專用章。
5、購貨方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6、稅務需要的其他資料。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意事項要註意開具時間和範圍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壹律不準開具發票。對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增值稅專用發票包括哪幾種?
1、增值稅專用發票
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是購買方支付增值稅額並可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據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2、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普通發票)
是增值稅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服務時,通過增值稅稅控系統開具的普通發票.
3、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
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從2006年8月1日起,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開具的發票.
綜上所述,不可以.個體戶不可以開專票。個體戶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專用發票時,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保證各種資料齊全。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代開專用發票,指主管稅務機關為所轄範圍內的增值稅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代開。第五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包括個體經營者)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子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