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調劑的報考人員公***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
只有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和擬調劑職位的最低合格分數線才可以調劑。
公***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
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60分。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報考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給予政策傾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陜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15個省區市)市(地)級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區)級以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大學生村官、“三支壹扶”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中央機關和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報考市(地)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和行政執法類定向招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8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45分。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特殊專業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於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銀監會、證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專業科目考試不低於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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