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貴單位《關於開展〈工會法〉自查的通知》,我鎮工委會對鎮內各基層工會貫徹執行《工會法》的情況進行了自查,重點檢查了如下幾方面的內容:
壹、工會組織規定執行情況
我鎮非公有制企業都100%成立工會,做到新成立壹家企業就組建壹家工會。機關、事業單位、非公企業都沒有阻撓職工建立工會的現象,也不存在隨意撤消、合並工會組織的現象。基層工會主席、副主席或委員任職期間都得到應有保護、領導重視。
二、工會權利和義務規定執行情況
鎮工會通過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鎮內非公企業都簽定了集體合同,很好地保障了職工的利益。參與“三同時”進行監督,聯合勞動部門下廠、下企業進行爭議調解,參與因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落實。鎮政府與工委會建立工作聯系會議制度,使鎮政府更快更好地了解到廣大職工的思想動態,以便制定各種措施,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地方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維護職工權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三、工會經費和財產規定執行情況
我鎮各基層工會都按時交納會費,無拖欠、拒不撥繳現象。
鎮工委會和各工聯會都有辦公場所,鎮工委會和壹些辦公條件較好的村還設立了工會獨立辦公室,不存在侵占、挪用、任意調撥工會財產、經費和不動產情況。
四、我鎮職工學習貫徹《工會法》情況
鎮工委會和工聯會大力宣傳《工會法》,發動廣大職工學習《工會法》,使職工認識到自己應有權利,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使職工明確到所應履行的義務,為企業的發展、為社會經濟作出貢獻。
工委會貫徹執行工會法自查情況匯報 [篇2]
市總工會:
按照都工發20179號文件要求,大觀鎮工委對本轄區內《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及《四川省<中華人民***和國工會法>實施辦法》貫徹執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深入的自查,現將自查情況總結如下:
壹、貫徹執行《工會法》和《四川省<工會法>實施辦法》的基本情況
大觀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工會工作,為了盡快把《工會法》和《四川省<工會法>實施辦法》宣傳到位、貫徹落實到位,最大限度地把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維護職工和工會組織的合法權益,調動和發揮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動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工會法》和《四川省<工會法>實施辦法》頒布實施後,我們通過廣播宣傳、下發宣傳資料、組織知識競賽、以會代訓等方式,不斷擴大宣傳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工會組織建設、權利與義務履行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隨著企業改革的深化和非有公制經濟的發展,我們按照“壹法壹辦法”和“哪裏有職工,哪裏就必須建立工會組織”
的要求,壹邊摸清企業底數,壹邊宣傳發動,集中力量抓好各類企業工會組織組建工作。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工作納入了黨建工作內容,形成了“以黨建帶工建,抓好工建促黨建”的工作機制。目前,全鎮***有基層工會組織18個。其中鄉鎮工會聯合會11個,達到應建數的100%;社區組建工會3個,黨政機關工會1個,達到應建數的100%;行業協會工會1個,各類企業組建工會5個,達到應建數的90%。全鎮擁有工會會員1500余名,其中:農民工會員1100余名,目前,尚未建會的兩個企業正在做建會工作。全鎮工會***有工會幹部60余人,各建會企業、各村工會聯合會在市總及工委的領導下,認真積極的開展各項工作,特別是在“5.12”地震後,積極組織廣大職工投入到抗震救災的工作中,生產自救,為企業以最快的速度恢復生產作出了貢獻。
三、工會維權機制建設、職工民主管理情況
為做好新形勢下企業民主管理工作,我們按照“政治上保證,制度上落實,素質上提高,權益上維護”的要求,堅持“抓機制,不斷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抓培訓,努力提高職工代表素質;抓落實,務求職代會和廠務公開實效”的.思路,有效地保障了職工權益,尤其在企業深化改革過程中,職代會制度和廠務公開制度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的企業及單位7個,能夠堅持職代會制度的達到95%以上。推行廠務公開的企業5個,達到100%;按照上級工會《關於在企業推行平等協商
集體合同制度的意見》和“壹法壹辦法”的具體要求,我們結合實際,出臺了相應的實施辦法,提出了“總體部署,分類指導,靈活簽訂,註重實效,側重兌現”的思路,狠抓工作落實,較好地維護了職工合法權益,協調穩定了企業勞動關系,不同程度地改善了企業發展環境。截止目前,全鎮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的企業2個;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的企業4個;簽訂女職工權益協議的企業4個。加強職工維權工作,會同政府及勞動保障部門建立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化解了大量矛盾,將壹些不穩定因素解決在了萌芽狀態,有效地維護了職工隊伍的穩定。同時,勞動部門在絕大多數企業都建立了勞動合同制度,企業勞動用工行為逐步走上契約化、規範化軌道。
四、工會經費及財產管理情況
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經費的繳納由稅務部門代扣,目前工會經費獨立開戶的基層工會只有2個,下壹步要求條件成熟的基層工會都要開設工會經費帳戶,做到獨立開戶、獨立管理、獨立審查。 對工會財產,如“職工書屋”、“工會活動室”等工會資產要登記造冊,嚴格管理,以便於更好的發揮其作用。
二OO九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