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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個稅多繳退回麻煩嗎

法律分析:公司繳納個人所得稅退稅不麻煩,由公司統壹的進行個人所得稅退稅的申請,個人所得稅退稅申請不了說明不符合退稅條件,個人所得稅的退稅條件是:

1、上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上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壹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於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稅務機關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時,應對申報的時限、應稅項目、適用稅率、稅款計算及相關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進行初步審核。

發現有誤的,應及時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修正申報。稅務機關應對雙向申報的內容進行交叉比對和評估分析,從中發現問題並及時依法處理。

第三十壹條 各級稅務機關對重點納稅人應實行滾動動態管理辦法,每年都應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適時增補重點納稅人,不斷擴大重點納稅人管理範圍,直至實現全員全額管理。

稅務機關應對重點納稅人按人建立專門檔案,實行重點管理,隨時跟蹤其收入和納稅變化情況。各級稅務機關應強化對個體工商戶以及獨立從事勞務活動的個人的個人所得稅征管。

第三十三條 各級稅務機關應充分利用建檔管理掌握的重點納稅人信息,定期對重點納稅人的收入、納稅情況進行比對、評估分析,從中發現異常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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