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登記。其中變更的事項不同,變更登記時提交的材料也不同。
(壹)持營業執照變更企業名稱的,應向原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壹式兩份,下同);
2.企業董事會決議;
3.相關合同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
4.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5.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變更住所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新住所使用證明;
4.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3)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新的批準證書;
4.經營範圍變更涉及國家法律法規專項審批的批準文件;
5.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4)增加營業執照註冊資本或者變更營業執照經營期限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營業執照變更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原註冊資本已繳足的驗資報告(調整後的註冊資本除外);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新的批準證書;
5.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6.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5)減少註冊資本(指未調整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應提交以下文件:
1.企業董事長簽署的營業執照減少註冊資本申請書;
2.企業董事長、副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3.董事會壹致通過的決議;
4.合同、章程的補充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新的批準證書;
5.企業在省級以上報紙上三次刊登營業執照減少註冊資本公告的證明;
6.企業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說明;
7.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8.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變更公司名稱,首先拿著董事會(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材料,到工商局變更營業執照。
1.攜帶變更後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IC卡、公章、新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等材料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
2.攜帶變更後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公章等材料變更稅務登記證。
3.帶上以上變更後的證件,變更基本開戶許可證、貸款證、各種資格證書等證件。
註意:更改必須在壹個月內完成,否則將被罰款。
變更組織機構代碼需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需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變更股東,需要新的公司章程。當妳改變妳的地址時,妳不需要帶任何東西。需要攜帶原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IC卡原件。
變更稅務登記需提供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原件及企業公章。法定代表人變更的,需要帶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公司新章程,需要帶新的股東身份證、新的公司章程和新的租賃協議,還要帶公司公章。
註:最長辦理時間為3個工作日,改簽費不超過100元。
營業執照變更流程包括變更營業執照企業名稱、變更住所、變更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增加營業執照註冊資本或變更營業執照經營期限、減少註冊資本、變更董事會、董事、副總經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