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麽是逃賬?
會計“走賬”有兩層意思:
1,壹表示記賬。即公司的正常業務,通過公司對公賬戶的收付,會計根據相應的票據在賬簿上進行記錄和核算。
2.另壹種是不合規操作,即其他公司或單位、個人利用公司賬戶進行資金往來的行為,不是基於真實業務,而是為了避稅、提現等。
二:稅務部門是做什麽的?
稅務系統是我國負責稅收征管的部門,包括國稅局系統和地稅局系統。國家稅務局系統組織架構設置為四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地(市、州)國家稅務局。盟)、縣(市、旗)國家稅務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實行垂直管理的領導體制,在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經費、領導幹部崗位審批等方面實行垂直管理。下層管理。
地方稅務局按行政區劃分為三級,即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地(市、州、盟)地方稅務局和縣(市)地方稅務局。和旗)地方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的管理體制、機構和人員編制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辦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實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地方政府領導是主要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的領導主要體現在稅收政策和業務的指導和協調,以及對國家統壹的稅收制度和政策的監督。並交流組織經驗。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地方稅務局實行上級稅務機關和同級政府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註重上級地方稅務局的垂直領導,即地方(市、州、盟)、縣(市、旗)地方稅務局的機構設置、幹部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支出均由地方稅務局垂直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