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在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增加生產和加工,需做營業範圍變更登記,以廣東省為例:
1、預約,在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網站預約時間到窗口辦理(辦理換發營業執照、咨詢業務無需預約);
2、取號,憑預約人身份證原件在預約的辦事大廳取號;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當場口頭告知或在5日內電話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符合受理條件的,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4、審查,工作人員對提交材料進行審查、核準;
5、打照,根據審批內容,工作人員打印營業執照正副本及核準通知書
6、領照,委托代理人根據預約的時間到原辦事大廳發照窗口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及核準通知書。
擴展資料: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條 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以下簡稱登記主管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級登記主管機關在上級登記主管機關的領導下,依法履行職責,不受非法幹預。
第五條 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部門批準的全國性公司、企業集團、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註冊。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註冊。
全國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批準設立的企業、企業集團、經營進出口業務的公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註冊。
其他企業,由所在市、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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