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需資料:
1.所需資料: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及其所附資料(表1)、(表2)、(表3)、(表4);使用防偽稅控系統的納稅人必須提交記錄當期納稅信息的IC卡(詳細數據備份在軟盤上的納稅人還須提交備份數據軟盤)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清單;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清單;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成品油購銷存明細表》(有成品油零售業務的納稅人填寫);主管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采集電子信息進行納稅申報的納稅人,除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述所需信息的電子數據外,還應當報送紙質《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壹般納稅人)》(主表和附表)。
2.備查資料: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存根聯;符合抵扣條件並在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口貨物海關完稅證明、運輸發票、農產品收購普通發票、廢舊物資收購普通發票復印件;購貨憑證或報告的存根聯,以備核對;扣繳稅款憑證存根聯;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參考資料;本期是否需要報送參考資料,由各省級國家稅務局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簡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