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後,需要開壹個基本的銀行賬戶。具體操作請參考《創業公司財務基礎知識之二》。
2.簿記和報稅
完成公司註冊後,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註冊時必須提供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壹個月後,要求會計每月記賬,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準備好資料報專門管理處後,稅務局會對企業繳納的稅種、稅率、申報納稅的時間、企業的稅收管理員等進行核實。企業今後將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稅種申報納稅。
3.繳納社保
公司註冊後,要求30日內在所轄區域的社保局開立公司社保賬戶,辦理社保登記證和CA證,並與社保和銀行簽訂三方協議,社保相關費用在繳納社保時自動從基本銀行賬戶中扣除。
4.申請稅控和發票
企業需要開具發票的,需要申請稅控員,參加稅控培訓,驗證發票的申請。完成申請後,企業可以自行開具發票。
5.企業年度報告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應當在每年的1至6月30日報送上壹年度的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公司基本介紹、主要財務數據和指標、股本變動和股東信息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
(三)出資證明書的編號。
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根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
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股東姓名;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