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銷需要股東簽字。根據規定,公司註銷前必須進行清算,需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才能通過,然後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公司的資產以及債權債務等;制定相應的財產處置方案,清算完畢後制定清算報告,就可以辦理公司註銷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是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要經過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才能通過。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規定以外,應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決議內容
根據《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的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期、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情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壹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情況:
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並、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占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情況。
5、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