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拿著妳的票管員證、金稅盤、發票領購簿到本地國稅領購發票。
2、領購發票後,在有開票系統的
電腦
上插入金稅盤(壹般插金稅盤,報稅盤也可以),打開開票系統。
3、點擊菜單欄中的發票管理,找到發票讀入,讀入發票,讀入時有發票數量,看看和妳領購的發票是否相符。
4、點擊菜單欄中的發票管理,發票填開,找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然後點開。
5、在打開的發票中,點擊名稱後面的小方框,查找妳要開具發票的客戶,然後選中(註意客戶資料是先前在客戶編碼中輸入的),當然也可以自己輸入客戶資料,然後填好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含稅)、稅率,填好後按回車,金額、稅額會自動計算,也可以手工改動。
6、調整好打印機,把空白發票放在打印機上,按發票開具窗口中的打印按鈕就可以了。註意紙質發票號碼要和系統中的發票號碼要壹致。
註意事項:
1.打印時,密碼區壹定不能出格,否則對方無法認證;
2.紙質發票號碼壹定和系統發票號碼壹致;
3.客戶名稱、稅號等壹定要輸入正確。
4個人開普通發票怎麽開
關於普通發票中涉及到的納稅人識別號問題。開給個人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納稅人識別號處怎麽填寫?是填寫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嗎?開給政府的普票還需要寫稅號嗎?工會收取的發票中納稅人識別號填什麽?
1.上述問題的產生是由於壹個稅務文件的發布,該稅務文件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16號公告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壹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2.該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
根據公告的規定,公告適用於企業,而“企業”包括的範圍限於“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其他企業”。個人或者工會都不在公告規定範圍內,因此,給個人、工會開具發票是不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身份證號等。其他單位例如政府機構、事業單位等也同樣不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道理是壹樣的。
3.此外,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答問中明確,16號公告僅適用於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對於使用印有企業名稱發票的行業,如電商、成品油經銷等,可暫不填寫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仍按照企業現有方式開具發票。
4.財務人員開具或者收取普通發票時要註意,不是所有的普通發票都壹定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要根據不同情況判斷什麽發票才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