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補貼目標
凡在我局發放的規定期限內(2014 11 10月起,期限根據市場情況確定)購買中心城區(南康區除外)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並符合補貼條件的,購買新建商品房的,以網上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的時間為準;購買二手房以轉移登記時間為準。
2.應用條件
購買新建商品住房,購房人須支付房價款(含按揭貸款)並繳納契稅後方可申請;買二手房,購房人要交契稅,辦理產權轉移登記。
契稅補貼申請人須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有購房人申請;如果購買者是未成年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申請。
二、補貼標準
1.購買首套普通商品房(單套建築面積在144㎡以下)的,按100%補貼已繳納的契稅;
2.購買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給予契稅50%的補貼;
3.購買非住宅的,給予契稅50%的補貼;
4.實施房屋征收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人購買商品住房的,交易總價不超過貨幣補償總價的,新購住房免征契稅;交易總價超過貨幣補償總價的,對差額部分按規定征收的契稅給予50%的補貼。
三、辦理流程
補貼通過部門聯動、壹站式服務的機制發放,受理地點設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第二產權市場房產局窗口1。申請契稅補貼的具體流程如下:
1.購房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房產局申請契稅補貼;
2.市房產局受理補貼申請並核實匯總後,報送市地稅局核實;
3.經市財政局根據市房產局和市地稅局的審批意見審核後,購房契稅補貼將具體發放到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戶。
四、申請補貼所需的資料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申請契稅補貼需提交的材料:
①契稅補貼申請表(詳見附件);
②買賣雙方簽字蓋章的商品房認購協議;
(三)已繳納契稅;
(4)房款證明(正式房地產銷售發票或稅務部門監制的預售款收據);
⑤購房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
⑥房屋登記備案證明(購房人向房產部門申請,房產部門出具證明壹式兩份,壹份用於繳納契稅,壹份用於申請契稅補貼),並註明商品房認購協議網簽時間及退房記錄從2065438年6月+065438+10月21。
2.購買二手房申請契稅補貼必須提交材料:
①契稅補貼申請表;
(二)已繳納契稅;
(3)房屋所有權證書;
(4)購房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
(5)房屋登記及合同備案證明(購房人向房產部門申請,房產部門出具證明壹式兩份,壹份交契稅,壹份申請契稅補貼),並註明產權轉移登記時間。
3 .房屋征收貨幣補償被拆遷戶購買商品房申請契稅補貼必須提供材料:
①契稅補貼申請表;
②房屋征收協議;
(三)已繳納契稅;
(4)購房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等。).
契稅補貼申請表原件和房屋登記、合同備案查詢證明外,提供上述契稅補貼材料,其他材料提供原件審核,留存復印件。
4 .出具家庭住房證明必須提供的材料:
(1)已婚的,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提供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結婚證原件;
②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未婚的,須提供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未婚證明原件;
(3)已達到結婚年齡的,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4)離婚或喪偶後未再婚的,須提供離婚或喪偶後未再婚證明原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原件。
⑤購買新建商品房時,必須攜帶商品房認購協議原件。
五、關於退房的處理。
1.享受契稅補貼後退房的處置措施
購買商品房後因特殊原因需要退房退稅的,由市地稅局核查其是否享受契稅補貼政策,已享受契稅補貼政策的,退回其已享受的補貼後再退還契稅。
2.自購房契稅補貼辦法實施之日起,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有同類商品房(住宅和非住宅)退房記錄的,不得享受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