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變更稅務股權轉讓所需資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4、原法定代表人解聘證明原件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職證明原件5、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6、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全部復印件7、變更法人涉及董事或經理變更時,需提交相關解聘文件變更法人:先準備好上述資料提交工商局,三個工作日內領取新的營業執照,然後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最後變更稅務登記證。 股權變更需要的資料:壹、您需要以下資料到公證處辦理股權轉讓公證:1、營業執照原件、公司章程原件、轉讓方和受讓方身份證原件(由自然人股東提供,轉讓方或受讓方為企業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原件、法人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股東會關於轉讓/出讓股權的決議)4。股東會關於被轉讓公司股權變更的決議5。股權轉讓協議五份。轉讓方和受讓方股東必須到場簽字,不需要委托公證。變更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經理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股東大會關於股權變更的決議、新股東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股權公證書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及全部復印件、涉及董事、經理的9名變更股東原件及全部復印件。
法律客觀性: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稅務登記證的樣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