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稅務處理有哪些規定

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稅務處理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稅務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第72號)為規範和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稅務處理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財政部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改制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幹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有關規定公告如下:

1.本公告所稱股權轉讓,是指非居民企業發生《通知》第七條第(壹)、(二)項規定的情形;其中,《通知》第七條第(壹)項規定的情形包括因境外企業分立、合並導致中國居民企業股權轉讓的情形。?

二、非居民企業選擇股權轉讓特殊稅務處理的,應在股權轉讓合同或協議生效並完成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後30日內進行。屬於《通知》第七條第(壹)項的,轉讓方應向轉讓企業所在地主管所得稅機關備案;屬於《通知》第七條第(二)項的,受讓方應向當地主管所得稅機關備案。?股權轉讓方或受讓方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備案事宜;代理人代為辦理備案事項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備案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書。?

三。股權轉讓方、受讓方或其授權代理人(以下簡稱備案人)在備案時應填寫以下信息:

(壹)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特殊稅務處理備案表;

(二)股權轉讓業務總體情況說明,應當包括股權轉讓的商業目的、股權轉讓符合特殊稅務處理條件的證明、股權轉讓前後公司股權結構圖;

(三)股權轉讓業務合同或協議(外文版本附中文譯本);

(四)工商等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股權變更的證明材料;

(五)截至股權轉讓時,被轉讓企業歷年未分配利潤;

(六)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主管稅務機關按照規定受理備案,資料齊全的,在《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專項稅務處理備案表》上簽字蓋章,並將1份返還備案人;資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並告知記錄人應當補正的事項。

5.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屬於《通知》第七條第(壹)項情形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備案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並提出處理意見,並將全部備案材料和意見報省級(含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稅務機關。

六、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屬於《通知》第七條第(二)項,應分以下兩種情況處理:

(壹)轉入方與轉出方企業在同壹省份,屬於國稅機關或地稅機關管轄的,按照本公告第五條的規定執行。

(二)受讓方與被轉讓企業不在同壹省份或分別由國稅機關和地稅機關管轄的,受讓方所在地省級稅務機關應在收到主管稅務機關意見後30日內,向被轉讓企業所在地省級稅務機關發出《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特別稅務處理通知書》。

七、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未經特殊稅務處理備案或經調查核實不符合條件的,適用壹般稅務處理規定,並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8.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屬於《通知》第七條第(壹)項情形,且轉讓方和受讓方不在同壹國家或地區的,轉讓後將股權轉讓前被轉讓企業未分配利潤分配給受讓方的,不享受受讓方所在國(地區)與我國簽訂的稅收協定(含稅收安排)中的股息稅減免優惠待遇, 轉讓企業將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九、各省級稅務機關應做好轄區內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稅務處理的管理工作,並於年度結束後30日內將《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稅務處理統計表》報送國家稅務總局。

  • 上一篇:顧銘奶茶因偷稅被罰款1161萬元。為什麽奶茶行業也偷稅漏稅?
  • 下一篇:關於植樹節的口號:植樹的美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