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的會計分錄有:
(1)取款時:
借:管理費-福利費
貸項:其他應付款-已故
(2)付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已故
貸款:銀行存款
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對他人造成死者死亡後,加害人對其近親屬造成的物質收入損失的壹種補償。個人所得稅免征,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文件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差旅費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二)對職工的醫療、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的各種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在經營領域向職工支付的醫療費用, 未實行醫療統籌的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取暖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助、救濟費、職工食堂補貼、職工交通補貼。
(3)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差旅費等。
根據上述規定,按照國家標準支付的工傷賠償金,可以作為因事故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在稅前扣除。企業應提供勞動保障、保險、法院等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以及賠償金的支付憑證、職工家屬領取賠償金後的簽字證明,並辦理稅前扣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