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黃埔區工作,持有廣州市人才綠卡或經區認定的傑出人才、優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園)長、名教師、優秀醫學專家、黃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黃埔區範圍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
3、港澳居民在黃埔區範圍內、在中新廣州知識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新廣州知識城範圍內購買商品住房享受與廣州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
黃埔人才購房/住房補貼
新引進入戶人才住房補貼:補貼標準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萬元、碩士研究生3萬元、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2萬元(查看申請指南)。
壹次性補貼:對廣州實驗室等重大創新平臺、重點生物醫藥企業或機構引進的優秀青年人才,經認定,對其在黃埔區購買的廣州市首套住房給予50萬元壹次性補貼(查看政策原文)。
廣州人才購房社保或個稅年限
政策: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不得補繳。政策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
解讀:
享受市轄區人才政策的家庭和單身(含離異)人士,購買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時,須提供購房之日前12個月在人才認定所在區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商品住房。
執行時點繼續延續以往做法。即2021年4月21日24:00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政策執行。2021年4月21日24:00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並且能提供支付購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現金支付)的銀行、支付寶、微信等轉賬有效憑證(POS機購房簽購單、購房轉賬單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C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