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養老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壹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個人賬戶減少註資3%
通過上面的公式,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多少將直接影響退休後月養老金的多少。
由於全國各地收入水平和改革程度存在差異,養老金的計算標準也有差異。本文采取北京市的“中人”壹個典型來計算。
假設隸屬“中人”行列的北京居民王先生平均月薪4000元,養老保險繳費期限為10年,假設10年後北京月平均工資是3000元,那麽退休後,他在政策變化前後各能領到多少養老金呢?
按現行的養老金制度,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11%×12×10÷120=890元(“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部分忽略不計,下同)。
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將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後,王先生退休後每月可領到的養老金=3000元×15%+4000元×8%×12×10÷120=7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