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登錄進入電子稅務局,點擊主界面的事項辦理,再點擊登記。
點擊登記後,頁面會彈出很多選項,點擊變更登記,再點擊辦理。
進入變更登記頁面,在變更項目下選擇辦稅人姓名。
選擇辦稅員姓名後,變更登記事項下面會自動彈出原辦稅員的姓名,在變更後內容處填上修改後的辦稅員。
提醒壹下,修改變更辦稅人的姓名,需要和身份證號碼、手機號壹並修改,就是變更項目還要選擇身份證、手機號。填寫好後把頁面拉到最下方,點擊下壹步。
點擊下壹步之後,頁面會跳轉,並彈出需要上傳的附件,必報的資料就是壹定要上傳的。
點擊必報後面的上傳按鈕,選擇需要上傳的文件資料,點擊上傳,最後點擊提交。稅務端審核之後,辦稅人員的姓名就修改成功了。財務負責人的姓名也是同樣的方法修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