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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地稅合並的利弊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審議。方案提出,國務院將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那麽國稅地稅合並的利弊有哪些呢?下面有為您詳細介紹。

壹、國稅地稅合並的利弊

壹方面,國地稅分設會使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增加,稅務機關的征稅成本增加,不利於稅務人員全面掌握稅收業務;

另壹方面,隨著營改增的不斷深化,機構分設所導致的機構爭議也成為問題。

1、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並。納稅人通過壹個窗口納稅,不需要兩頭跑,可以更加方便,壹次性辦完業務。

2、國地稅合並後,可以解決辦稅“多頭跑”、政策“多口徑”、執法“多頭查”的問題促使。

3、征管口徑壹致,減少爭議。

4、在目前“分稅制”的框架下,納稅人需應對兩套征稅體系感覺很麻煩,另外,國稅局、地稅局有時候爭搶稅源,不僅產生利益沖突,也造成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合並後,可以大大減少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

5、大大減少稅務管理成本。國稅、地稅稅收體系復雜,稅種繁多,兩套機構重復配置相同的資源,包括辦公場所、設備、後勤、以及職員的工資、福利等,這些都是稅務管理成本。

6、國地稅的合並,必須將會大大降低稅收征管成本。

7、避免重復稅務檢查,可以有效規範稅收行政處罰行為,促進行政處罰的公平、公正,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合並後,稅務局可以壹次對所有稅種統壹檢查,避免了以往對非本單位的稅收風險覺得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選擇視而不見;在對於企業所得稅這種公管戶問題上,以往經常有國地稅執法口徑不壹互不入賬的情況,合並後再統壹地區的稅收執法口徑是壹個聲音了。

8、國地稅合並方便了納稅人申報及應對稅務機關檢查,減少了企業的稅收合規成本。

9、國地稅合並後,便於統壹開展宣傳。

在宣傳重點、宣傳口徑、宣傳方式等方面可以統壹了。

10、國地稅合並將更加有利於我國的財稅改革走向深化。合並後,稅務征收系統對內部門的工作量會因此減少,這樣壹來,從事對外業務的人員數量會有所增長,可以有更多力量為納稅人服務。

11、國地稅合並,有利於稅務人員全面掌握稅收業務。

12、國稅和地稅合並後,征稅系統可以對人員進行更好的配置,強化最需要加強的部門,提高稅收征收的整體效率。比如說,壹方面,可以加大力量建設統壹的稅收電子信息系統,有效整合增加技術人員;另壹方面,為應對偷稅漏稅等問題,可以整合更多的壹線征管人員,提高征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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