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濟南市統計局提供的濟南市(含中央、省、市、縣,下同)法人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最高住房公積金稅前個人所得稅月繳存基數為14646元。
根據測算,從下月起,單位和職工每月最高繳費各不超過2537.16元,個人和單位每月合計繳費5074.32元。
每月最低存款65438元+055分兩檔。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公布山東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濟南市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分為兩個檔次,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1710元。戶籍所在地為長清區、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的單位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為1550元。
因此,職工月工資低於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單位住所地分別為1,710元和1,550元,單位和職工個人月最低繳存額分別為85.5元和77.5元。
最低存款金額增加10元,上下限相差近33倍。
據了解,濟南公積金月繳存額最高為4436元,最低為145元。調整後,今年月繳存額最高增加638.32元,月繳存額最低增加10元,城五區最低增加26元。
此外,從7月份開始,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和額度開始執行新政策。單位和個人月繳存額最高為5074.32元,最低為155元。上下限相差近33倍,遠高於去年。
附:
濟南市關於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額度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分中心、歸集受托銀行: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號)關於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有關規定,現予以審核
壹、個人所得稅稅前最高存款基數和最高存款額。
根據濟南市統計局提供的濟南市(含中央、省、市、縣,下同)法人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最高住房公積金稅前個人所得稅月繳存基數為14646元。單位和職工個人在計算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時,不得超過12%乘以職工本人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資,在上述月繳存基數內計算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準予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每月最高繳存額各不超過2537438+06元。
二、最低存款基數和最低存款金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關於公布山東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字第2016117號),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分為兩個檔次,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最低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176544。戶籍所在地為長清區、章丘市、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的單位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為1550元。職工月工資低於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按單位住所地分別為1,710元和1,550元,單位和職工最低月繳存住房公積金分別為85.5元和77.5元。
三。相關要求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受委托銀行要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各受委托銀行要及時將匯繳的住房公積金劃入職工個人賬戶。
本通知自7月1日起執行,執行時間為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